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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页

我有个感觉,警察不完全相信我;他们觉得这事有蹊跷。终有一天,我被叫到警察局。桌上摊开一大本相片簿,每一页都密布着人脸。警察让我努力,把少年从中认出来。我根本记不清他的脸。那种古典的、近于不真实的美貌,似是而非的肤色都是相片不能记载的。他美的形象是以他的动作和声音体现的,没有这两样,我一无线索。合上相簿,警察和我一道叹了口气。

“你估计他多大?”

“十八,或者十九。”

“头发呢?”

“黑的。很正常的头发,特点就是正常。”

“什么不正常呢?”

“不正常的就是——”他有种魔似的温存。能这样说吗?不能。我一个有未婚夫的女人别把气氛造得色迷迷的。“没什么不正常。”我说。他穿一件样式简单的夹克,牛仔裤大概是从“盖普”买的。很正常。却又有什么在他内里,与这正常拧着。我讲不出。别说用英文,用中文,用我写小说的笔,我也讲不出。用语言形容感觉,像用笊篱舀汤,多半都是要漏掉。我也是这样对拜伦说的,在我不决定跟他结婚的时候。

每当我不决定结婚,拜伦就会从西部飞来。他怕我从“不决定结婚”变成“决定不结婚”。我带拜伦这个好孩子到一个爵士乐酒吧。他是真的好,非常正常:赞成死刑,容忍同性恋,温和地反战,马路上亮红灯,即使是空荡荡的马路,他也坚定地站在一大群人中等绿灯。来酒吧这样不完全高尚的地方,他是种施舍态度:对我,也对这里面的整个阶级。

进酒吧前,我在谈一个月前的那次抢劫。他没听出什么不一般来。一次最普通的少年犯罪啊,干嘛我那样失魂落魄地去讲。

酒吧的每张桌子上都有人了。一个少年独坐一张桌,我们同时看见了对方。我拉拉拜伦,却没有告诉他与我在以目光较量的是谁。拜伦规规矩矩等人来安置我俩。我的眼却像上了子弹的枪一样指住他。他也像进入了枪的瞄准距离的任何猎物,一动不动。

少年坐在这强劲的气氛中,纤长的手指捏了只酒杯,为着心里一个阴谋浅笑着。他微低头啜一口酒,眼从低处往高处看我,脸显得更尖削,出来了狐狸般的俏丽。

拜伦说:“走吧,没位子,别家看看去。”

我已经开始往他的桌走,就这么走过去,坐下了。坐下才发现拜伦和我一同面对他。拜伦似乎还问了句:可以坐吗?他说当然,请。

他的眼睛很大很大,眼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