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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新的作战计划

种婆婆妈妈拖拖拉拉不分轻重的事情,他们是绝对不会做的。

熊猫见他如此坚决,叹了口气,也没说什么,干脆坐下来休息。

休息了一会儿,他的私聊频道亮了起来。

“我看到巨树崖了,我靠!好大的场面!”通过文字都能感受到雷丁的雀跃之情,“这一看就知道可以杀个过瘾!”

“等等,先来跟我们会合啊。”

“会合?有必要吗?随便找个人多的地方杀过去,我有斧子,他们有脖子,这就齐全了。”雷丁有些纳闷地说,“咱们的传统不就是‘先莽一波’吗?”

“……我已经莽过一波了。”

“啊?你效率这么高?”

“我还已经把这里三个魔王打死了一个。”

“啊?!你动作也太快了吧!”

“现在我这边的恶魔军团人心已经散了,队伍眼看着就要瓦解。你过来的话,咱们联手,再弄他一个魔王。”

“靠!早说啊!”正在不急不慢朝着这边奔跑的雷丁纵身一跃,化作一只威猛的雄狮,身上泛起赤红的火焰,展开四爪,脚下生云,呼啸着冲向熊猫给他的坐标。

杀恶魔当然是很爽快的事情,但是杀普通的恶魔,哪里有杀魔王爽!

穿越者们大多想要杀一两个魔王,可魔王们大多位于大军之中,他们就算是想要杀,也没本事先杀穿重围,冲到魔王们的面前。

就算竭尽全力冲到了魔王面前,魔王的亲卫队们也不可能坐视他们去跟魔王单挑。

这就像当年荆轲刺秦王,要是一对一,秦王早死了。奈何大殿上有一大票秦王的帮手,荆轲再怎么胆大心细,也没办法一个打一群。

人家一群人都围上来跟你“共搏之”了,你就算有一把匕首,又有什么用?

那匕首还不知道有没有别人上朝用的朝笏长呢!

虽然匕首是铁的,朝笏是竹板或者象牙板,但人家那也凑合着能当兵器用啊……

也就司马迁这个把历史写得跟小说一个风格的人,才会把场面描绘得好像荆轲有什么优势似的——明明一匕首没捅到就直接歇菜了好不好!真当秦王没侍从?真当大臣们不过来?

王宫总共就那么点大好不好……

穿越者们想要刺杀魔王于万军之中,难度比荆轲刺秦王还要高——秦王只能在别人已经七手八脚把荆轲撂趴下之后才能回来砍人,魔王们可是一对一都能跟他们打上很久的。

所以,像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