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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但行前路(38)三更 但行……

对方当成什么人,才能二十来万借出去就不打算提的?

这样的兄弟,打人家女朋友的主意。

关键是,李恒男的女朋友真被他给撬了。

这不仅是不念情分的问题,这是把朋友的尊严扔在地上拿脚踩呢。

桐桐没吃亏,也吃不了亏,但这个人亏了原主了,对不住原主这个兄弟。

四爷憋着一肚子的火气,路上想了一万种法子,条条都没给白勇留活路,非得送进去不行。

结果呢,有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证据,然后报警了,说是两年前被白勇qj。

这姑娘是一篮球俱乐部啦啦队的,那时候白勇刚退役,去俱乐部做场外指导,打完球后大家出去喝酒,白勇喝醉了,跟对方发生了关系。

这姑娘说,她当时被吓住了,答应了对方,每年收他三十万,十年这事就算是了了。

她提交了证物,证物有好几个:

第一个是一条当时穿的内裤,上面有痕迹。这个证物,这得看情况。一般精|斑保存个月是可以检验出来的。但有时候保存条件好的话,二十到二十五年都是可以的。

第二个嘛,就是两段视频。一段是在俱乐部的更衣室外面,白勇对着姑娘动手动脚,这姑娘有挣扎、不愿意的动作;第二段白勇明显喝醉了,拉着这姑娘往一栋楼里去。

怎么说呢?第一段视频是监控上拷贝下来的,没毛病;第二段嘛,拍摄角度证明对方距离这两人不远。

所以,白勇当时应该是被人家给套路的。

可网友要是质疑录制视频的人别有用心,对方也可以狡辩当时喝醉了,判断不清楚。还以为两人搞对象,看对眼了,录下来是为了好玩的。

这就属于可以作为参考的一个证据。

第三个证据是白勇真的有给这个姑娘转账,三十万,连续转了两年了。

无亲无故,就那么一点交际,凭什么转账呢?除非他怕这个事被爆出去。

为什么约定十年呢?因为十年过了,就过了qj案的追述期了。

只这个案子,就能把白勇拖死了。

这个反应速度也太快了。

桐桐直接打电话给罗群:“这件事你告诉庄游了?”

罗群嗤笑一声,“这点事值当告诉他?”

“你办的?”

罗群靠在椅子上摇啊摇的,“你只当我拿捏你有办法,是吧?你把我罗群当什么人了?我要没这金刚钻,敢夸海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