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包房乘客中最后一个要见的是哈特曼先生。他是个身材高大、红头发的美国人。他经常跟意大利人和男佣人同桌吃饭。
他穿一身花哨的格子外套,粉红衬衫。领带上的别针特别耀眼。他跨进餐车时,嘴里正嚼着什么东西。他那多肉的宽脸膛显得一副粗俗相。他说起话来富有幽默感。
“早安,先生们。”他说,“有何见教?”
“听说杀人案了吧,哈特曼先生?”
“听说过。”
他熟练地用舌头挪了挪嘴里的口香糖。
“我们觉得有必要会会车里的全体旅客。”
“我没问题,办这种事少不了这一手。”
波洛查阅了一下摆在他面前的护照。
“你是赛勒斯·白思曼·哈特曼,美国人,四十一岁,打字机带的流动推销员,是不是?”
“不错,正是敝人。”
“你是从伊斯埕布尔去巴黎的?”
“说对了。”
“有何贵干?”
“做买卖。”
“你常坐头等车吗,哈特曼先生?”
“是的,先生.旅费,公司会开销的。”
他眨了眨眼。
“哈特曼先生,让我们谈谈昨晚的案件吧。”
美国人点了点头。
“关于这个案子你能说些什么?”
“确切地说,一无所知。”
“哦,太遗憾了。哈特曼先生,也许你能告诉我们昨天晚饭后你在做些什么?”
看来,这还是这位美国人第一次一时想不出如何回答,但是他还是开口了:
“请原谅,先生们,请问诸位是谁?好让我有个底。”
“这位是鲍克先生,国际客车公司董事,这伞是验尸的大夫。”
“你呢?”
“赫卡尔·波洛。受公司委托,经办这宗案子。”
“久仰,久仰。”哈特曼先生思索了一两分钟后说,“想来还是把底亮来的出为好。”
“你能把自己所知道的都跟我们说,那自然是可取的。”波洛干巴巴地说。
“刚才你向我了解些事,可我一无所知──我已经说过。但是,我应该知道点什么。这正是使我难受的事。我是应该知道些什么的。”
“哈特曼先生,请解释一下。”
哈特曼叹一口气,吐出口香粮,手伸进口袋。这时,他整个好象换了个人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