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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一章 忘乎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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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幕密密麻麻,不关掉的话,几乎看不到任何演唱会的场景。

多数都在赞誉,赞誉唐千雅对音乐上的造诣以及对观众的诚意。

她是那种不将作品雕琢到完美,就绝对不拿出来丢人现眼的类型,所以,每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带给歌迷的都是惊喜。

如果真的有天才这种概念,唐千雅就是一个真正的天才歌手。

周青领教过,这个女人真的是用一双简单的筷子,敲出来过最动听的音符。

他慢慢的,也缺了思考能力,双眼呆呆的锁定台上的那个身影,忘乎所以。

很少听演唱会,尤其是这种形式的。

但周青发现自己第一次听就爱上了这种形式,能让人放空,也能让人疯狂。

他是一个自制力还算可以,并且从不追星的人,此时... -->>最新章节!

人,此时此刻,他完完全全陷入了唐千雅所创造出的音乐氛围之中。

四个小时的演唱会,三个剧情。结尾处,唐千雅唱了几首流传度极广的歌曲。

准确来说并不是她唱,而是全场接近三万人一起的合唱。

这种力量是可以感染到任何人的,包括守在直播前观看的人。

周青不知道别的歌手开演唱会都是什么场面,他只知道,唐千雅是一个走到职业巅峰,让无数同行望其项背的人。

期间,有着许许多多的小插曲,却并不影响整场演唱会的质量。

一直到唐千雅离开,场内的粉丝还驻足在原地,经久不散,犹自回味。

八点钟开始的演唱会,到凌晨结束。

走出体育场,金莎挽住了周青手臂,略带调侃道:“以前没看出来,你还有做脑残粉的潜质,全程那么入神。”

“确实好听。”

金莎拿出手机找到了唐千雅的微博:“我前阵子注意到了唐千雅遭遇变态的新闻,你今天又无巧不巧的来看她演唱会……”

周青坦然承认:“莎姐,您猜的不错,我这些天就是在帮唐千雅抓那个变态。”

金莎眼睛转了转:“想追人家?唐千雅是不错,作为商人要是能娶到她,等于是娶了一个永久性的代言人……”

“莎姐,谈恋爱跟生意是没必要挂钩的。”

“假正经啊!”

周青不想谈这个:“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老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