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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红玫瑰与白玫瑰

以前钱欢没觉得文艺女青年特别事儿逼,只是在网上看帖子,以非常八卦的心态看别人写她们怎么怎么作,看见一朵花,哭了,看见一片云,哭了,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也哭了,感觉上像是全世界都欠她一个拥抱,其实根本就是她自个儿把自个儿打了个封闭,美其名曰,我喜欢待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百闻不如一见,今儿总算见识了。

起因是这样:他约了客户慕小姐,在星天地广场楼下的星巴克见面,一来相看一下活人——慕小姐担心他给的照片是PS的,万一来个见光死,没法跟她爸妈交代;二来把明天见面的细节交代清楚——她爸妈喜欢什么,反感什么,争取表演一条就过,因为根本没机会NG;第三,她这个人特别注重感觉,就算是租来的男友,如果感觉上跟她不大对盘,应该也很难糊弄养了她二十几年的爸妈。说白了就一句话,先验货,再给钱。

吼,这简直就是质疑钱欢的职业素养。

他钱欢,甭管怎么说,在租赁男友行业也算是翘楚,业内口碑那是杠杠的,出场费少说一次也得四位数,头回被人这么挑三拣四,多少有点心怀不忿,昨晚他跟老板马宁抱怨,“明早我倒要会一会,这是一女神呢,还是一女神经。”

结果还没见面,透过星巴克的落地窗,钱欢就被小震了一下。

坐在室外阳伞下的姑娘,一袭米白色长裙和一头乌黑直发,飘飘然于微风之中,眉如柳叶,面带桃花,轻启朱唇抿了一小口咖啡,还用舌尖舔了舔。

这么美的画面,这么撩拨人心,可钱欢却有点不敢看,似有千百只小虫爬进了心窝子里,往一处伤口里钻,那里,曾烙下了“前女友”仨字。

他自然是没忘,四年前差点喝死在三里屯酒吧街那一夜,自己对马宁说过什么,“老子再也不碰文艺女青年了,让丫的安妮宝贝和村上春树都他妈死去,老子就是一俗人怎么啦,谁能带你出国你跟谁去,不拦着。纽约文艺、北京土鳖,有本事混出个人样来,要是给人刷碗洗盘子,别怪我钱欢瞧不起你。”

他更忘不了,那天晚上伴着酒吧歌手声嘶力竭的一首《死了都要爱》,他的心也跟着死了一大块,到现在,有事没事的,还往下扑簌簌地掉灰渣子。

吕思琦就是钱欢的“阿喀琉斯之踵”,正因为有了这个弱点,他好像对一切有头发的雌性动物都免疫了,真爱这种东西,有些人一辈子就只见过一次,但很快就会被打上EX的标签,他觉得,大概只有那些积了八辈子德或者上辈子当了和尚尼姑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