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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就在慕玥撞见男朋友秦凯和室友那晞在女生宿舍楼下亲吻的那晚,慕玥有生以来第一次做了件十分出格的事,她一个人跑去夜店喝酒,喝得烂醉,像她这样扎眼的女孩,怎么能躲过猎艳者的目光,一个直到现在她都不知姓甚名谁的陌生男人凑过去搭讪。

“小姐,你这么一个大美女,怎么一人儿喝闷酒啊?”

慕玥借着酒劲儿瞪了他一眼,没搭话,继续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男人招呼酒保:“给这位小姐再来一组一样的,我请。”

半小时后,慕玥觉得自己快把心肝肚肺都吐出来了,只感到一阵天旋地转,这个时候,在夜店的门口一双很有力的手搀住了她瘦弱的双臂。

那双手很温暖,就像雪夜里帮小女孩驱散寒冷擦亮的火柴——修长但有力的手指,是秦凯站在她面前按下快门时的那只手,如果这是一部狗血偶像剧里的桥段,此刻她抬起头,就会透过充满雾气的双眼看见那张熟悉的脸,然后听到他温柔地抱歉,对不起,宝贝,是我的错,我还是爱你的,在这个世界上,我只爱你一个——然而,现实远没有虚构的那么荒唐曲折富有张力,现实是毫无意外的,是不堪的,也是绝望的。

陌生的街道,陌生的气味,陌生的人,她眼前的一切都是冰冷而陌生的,只有深沉的嗓音仿佛是方才听过的:“你醉了,别在这儿待着了,你一个人太危险了。”

她突然感到委屈极了,就扑倒在那个人的怀里大哭起来,后来发生了什么自己都记不清了,她只记得上了一台出租车,然后那个男人问她:“小姐,你住哪儿啊,我送你回去吧。”可她连回答的力气都没有,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全身赤裸睡在一家快捷酒店的双人床上,床单上面,斑斑点点的血迹已经变成了深红色,而床头柜上,一叠人民币上压着一枚做工粗糙的金戒指,那枚戒指的样子丑陋极了,就跟她此刻的心情一样不堪。

眼泪模糊了双眼,慕玥不敢再去看那些东西,哪怕多看一眼,都是在折磨自己。那晚发生的一切只是个噩梦,如果可能的话,她更愿意就此长睡不醒——就在那晞向她坦白,当初她是怎么拖住秦凯的昨晚,她仿佛又看见了那枚丑陋不堪的戒指,又猝不及防地掉入了那个可怕的噩梦里,对她来说,那段记忆就是她的炼狱。

她还记得当时自己胡乱地穿起衣服惊慌失措地跑出酒店,站在清晨九点的北京街头,好像一只迷失在丛林里的无助小鹿,阳光是那么晃眼,汽车的鸣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