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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定义

有人能管得着。这两堵墙壁就是法律,“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做任何合法的事”,如果法律规定我有言论的自由,我就可以上街去骂克林顿的老娘;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这种自由,我就只好在嘴上贴黑色胶布。当然我们知道后者是恶法,但是“恶法亦法”,除此之外,道德对自由是没有帮助的,它只会剥夺我们的自由。法律没有规定一个人一生可以结几次婚,那么我就可以离了再结,结了再离,永无休止前提是对方同意,而且与我不同性别,因为中国法律不支持同性婚姻,这是我的自由。但道德就可以以高尚的名义剥夺我的这种自由,它说我滥交,说我淫乱,说我不负责任——而事实上我一直都在交税。

相信道德,会失去自由。这是慕容雪村的定义。

社会学家们一直都在思考:为什么人会屈从于一些非法的力量而放弃自由这里指的“非法”不是“不合法”,而是“不是法”?连“自由”本身都是颠倒的,这非常荒唐。

值得注意的是三个概念:自由主义、个人自由主义和极端个人自由主义。中国大多数人对它们的理解都有问题,如前所述,“自由主义”追求的是社会序列的平衡,这是好的;“个人自由主义”像一种烹饪艺术,它教你在两堵墙壁之间玩出多种花样来,这也是好的;只有“极端个人自由主义”才主张把墙打掉,实现“完全自由”,这才是我们要反对的。但在我们的社会中,这三者毫无例外地受到指责,比如“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等。再比如,在前面的一个贴子里,一位网友称我为“个人自由主义者”,他的本义一定是批评,但在我看来就是表扬。

社会学中的“自由”和哲学中的“自由”又不相同。哲学中讲的“自由”是对事物及事物的发展无阻碍的认识,“出门一笑无拘碍,月在西湖云在天”,这种感觉就像是一枚高空降落的“自由落体”,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

当然哲学中的自由不可抵达,如果你真的从高空跳下,只会感到惊慌和风大。这和我们社会中的自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