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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少爷, 你喜欢那个男孩子?”

殷珩面无表情地坐在车子后座, 没说自己喜欢不喜欢,只道:“他笑起来很好看。”

是的, 很好看。

莫名的好看。

殷珩见到顾重锦的第一眼, 就发现自己的视线无法从他的身上偏移,只是看着顾重锦,就会觉得自己的整颗心都安静了下来,像是初雪遇到了春日斜升的一抹阳光, 悄然又不那么剧烈地融化开,一丝暖意,不经意间就这么缓缓渗入骨髓。

见色起意吧。

殷珩这样评价自己。

殷珩的身体很不好, 从过了十岁开始,五脏器官就开始无缘由地衰竭, 他非常早慧, 过目不忘, 能将所有看到的东西打印一般复述下来并快速理解。

不知道是不是大脑的过度开发,榨干了他身体的所有养分,殷珩的五脏六腑过早地开始衰竭。

殷珩知道自己会早死, 一开始并不在意, 甚至觉得时间到了,就是该离开。

只是见到顾重锦后, 殷珩动摇了。

一天天的看着顾重锦,殷珩似乎从一个死人变得有生命起来。

开始能感觉到阳光有温度地照在路边的野草上,能感觉到风像柳絮般一丝丝揉过衣裳, 甚至原先听而不闻的蝉鸣鸟叫,甚至会让他身体越发破败的冬雪秋霜,好像都变得有意思起来。

比如和顾重锦一起在阳光下骑车或散步,比如裹得严严实实陪顾重锦去踏雪滑冰,只要在所有风景中加上一个顾重锦,似乎黑白照片一样不起眼的无聊生活,就都开始染上原本该有明丽色彩,变得鲜活有趣。

顾重锦让殷珩对这个世界有了眷恋。

于是殷珩开始怨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他觉得他本该可以有的,莫名的一种直觉,只是一念之差放弃了。

心里渐渐有个东西在蠢蠢欲动,一点点蛊惑着殷珩,带顾重锦一起走,让顾重锦陪你一起死,不要放过他,哪怕把人揉碎了吞到肚子里,也不能让他离开自己。

每当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殷珩发现镜子里的自己,眼睛都是腥红的,带着一股血的味道。

他是真的想啊……

想得骨头都开始疼了。

和顾重锦待得时间越长,殷珩就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但是他又想不到一种方法,阻止身体的衰败和沦亡。

就这么直到死。

……

死后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