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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说的两个传统

价值,学界的看法大多趋向一致。庄子和孔子对小说的看法,影响最为深远。庄子说:“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道亦远矣。”孔子态度稍稍缓和一点,他说:“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后来渐渐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看法,即中国古典小说大抵属于劝善惩恶一类,价值不高,作者耻于小说,名多不彰。

作为另一个极端,到了1902年,梁启超突然将小说提高到民族国家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论述它与“群治”的关系,并从此开创了一个全新的风气。对小说功能的过分强调,实际上也影响到了整个五四新文化运动,甚至影响到了毛泽东时代的小说观。如果我们辩证地来看,在中国漫长的文化史中,对小说的不重视固然会极大地影响到作家的创作热情,但客观上也给与了作家较为充分的创作自由。由于很多著名文人耻于小说(如陶渊明、王世贞等),创作小说的动机并非为一己之名,这也给了小说创作的题材、手法更大的想象空间。相反,将小说与民族国家的兴废联系在一起,当然大大地提高了小说的地位,但过于重大的政治道德压力、过于明确的功利性目的也使得本来十分丰富的小说资源陡然变得单一和狭窄,并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作者的想象力。

那么,什么是中国小说内在的规定性,或者说,什么是中国小说“尚未损害的自然”呢?由于上文所提到的原因,要回答这个问题十分困难。我们不妨以明清的章回体小说为例略作分析。

在美国学者浦安迪教授看来,采用旧白话来创作的章回体小说不仅与笔记丛谈、志怪传奇一类的文言小说完全不同,与西方的长篇小说(novel)亦有本质的区别。他将章回体视为一个孤立的特殊文类。如果仅仅就章回体的特殊结构形式来看,浦安迪的看法当然不无道理,但问题是,章回体小说从叙事到文体与其他小说的文类的“声气暗通”也不容忽视。我以为从文言小说过渡到章回体,其基本发展脉络也是十分清晰的,话本和戏曲等白话俗文学形式的成熟就是重要的催化剂。而章回体的最重要的源头甚至可追溯到先秦的史传类作品。历史学家唐德刚教授认为,《史记》这样的史学著作,实际上就是小说。正因为如此,章回体小说的特点也可以传达出中国传统文化的许多重要气息。

首先,由于章回体小说与史家的渊源,它所采取的叙事手段主要秉承了史传的笔法。不管是脂砚斋、张竹坡还是金圣叹,作为中国古典小说最重要的批评者和理论家,他们所运用的基本的概念范畴和评价尺度大都源于传统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