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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刺杀探花郎

从歙县到邱子晋的家乡只有一天不到的路程,因为小邱是新晋的探花郎,并且是成化朝的第一位探花郎,所以万达等人决定一定要一路风风光光地骑马游街,衣锦还乡。

要说马,整个北镇抚司里最打眼的马匹就是杨休羡的“暴雪”了,它要是披挂起来,那简直就是加长版劳斯莱斯的效果。他们这次南下,还特意将它带了出来。

不过这匹马的脾气不怎么好,除了杨休羡本人,谁都不让骑。

万达尝试和它沟通了几次。马屁也拍过了,饴糖也喂过了。临了临了,想要爬上马背,“暴雪”马上就尥蹶子,一点面子都不给。

无奈之下,万达只好贡献出了自己的“办公用品”——一匹名为“小红”的红棕色的母马。

这是上回从广西回来之后,锦衣卫衙门特意为他配的坐骑,小母马性格温顺,长得也非常美丽。

即便如此,万达上下值的时候还是骑他的小黑驴,只有因为公务出门的时候才骑它。这次出门,也将它带来出来。

出了歙县地界,众人就为小母马换上了金色的马鞍,用红色的绳结将它马背上的鬃毛给编织了起来,把小红打扮的光芒万丈。

锦衣卫们换上了礼服,轻车熟路地干起了仪仗队的老行当。举起“肃静”和“回避”的牌子,两个锣鼓手在前头开道唱和,唢呐一响,立即把热闹喜庆的氛围拉扯起来了。

同样换上新装,乌纱帽上戴着着金花,胸前绑着大红花的邱子晋,哭笑不得地被万达和高会扶上马。

“小万大人,我怎么感觉你比我都高兴?”

邱子晋接过高会递上的缰绳,低头看着一脸兴奋的万达。

“哎,我要是有考状元的脑子,我早就自己上了。你看你,多风光啊。”

万达搓着手笑道。

六百年后虽然没有了科举状元,但是也有高考状元啊。

哪怕早就没有了骑马游街,但是万达生活的那个小城,考上大学的学子们也是要坐上大卡车,在县里巡街的。而且家长们还要给子女举办隆重的谢师宴,同样也是风光的不行。

万达作为两世“学渣”,上辈子初中毕业后就混了个技校,他爹想摆谢师宴都没由头把钱花出去。

好不容易来到六百年前,能够看到被皇上钦点的探花郎衣锦还乡,荣耀故里,教万达怎么按捺得住呢。

锣儿敲起来,唢呐吹起来,在喜气洋洋的乐声中,众人往邱子晋家所在的镇子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