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不,盗火者,你竟然能够窃取到那一位的权柄。”
那仿佛擂鼓的声音又一次响起,像是把人套在密封的罐子里,然后用铁锤不断敲打罐壁,让人耳膜震荡,大脑刺痛。
少女拍了拍自己的太阳穴,双目依旧炽热。
“怎么了,很罕见?你活了那么久,就没有见过我这样的例子吗?”
“……”
神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看出了对方此刻的对话不过是拖延时间,刚才的宝具瞬发和随后的无间断连打已经超出了任何混血种能够承受的极限。
宝具无效,速攻破碎,虽然两人努力至今连王的甲胄都未刮花,但奥丁仍然愿意承认他们的努力。
他不会承认,自己在那漫长的时间长河中,也曾为人类努力挣扎的姿态而稍微动容,产生了些许收集和观察的癖好。
只是对比较优秀的猴子产生青睐,就和人类养宠物那样的感情类似罢了——奥丁是如此确信的。
所以,他无视立香拖延时间回复体力的意图开口道。
“从未有过。”
“你们很不错,大概是这个时代血统最佳的混血种。所以——”
神王伸出手来,银白色的铠手接起一潭清亮的雨水。
“归顺于神国,我将许诺你们生命。”
奥丁说,“神,从不对凡人撒——”
砰!!
巨大的轰鸣响起,那是熟悉的枪鸣,立香惊讶得向前看去,发现昂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抵达了奥丁身后,他手上拿着史密斯·韦森M500转轮手枪。
全枪不带子弹的重量是2.32公斤,在手枪上方的皮卡丁尼导轨上安装瞄准镜后,重量达到了3.12公斤。
要知道,79冲锋枪也只有1.75公斤!
沙漠之鹰对犀牛大象也一击必杀,但M500手枪使用.50马格南弹,弹头重约350格令,初速602米每秒,使得枪口动能可达4000焦耳,威力接近沙漠之鹰的2倍!
昂热单手抬着那把堪称巨兽的手枪,丝毫不在意那所谓的后坐力,开完枪打断神王的话语后还饶有兴趣地吹了口白烟。
“嗯……原本想着要用枪械来补足我的输出,但即便是装备部的武装,也终究是打不破龙类的护甲吗?”老人撇嘴看着面前的景象。
奥丁的身上缠绕着类似于风王之瞳那样的模糊领域,那领域或许是如铁般沉重的水,或许是带着极致高热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