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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都装上镜子,必定无地自容无法活下去。

此刻草潮一叠叠涌至她的脚下,她像投水自尽的人那样既迟疑又急切地向它望。世间有没有那样一种家庭呢?这家人从来不说“上班去?”“回来啦?”这类话;从来不倒垃圾,而在深更半夜把脏东西从窗口抛到外面马路上。她相信自己的背后就是那样一个又阴又潮、污糟糟的家。尾随在一大串营养不良、缺乏管教的孩子之后,诞生了一个半脸青半脸白的小怪物,就是她。她那一群矮小的哥哥姐姐耗子一样摸黑窜来窜去,常从她摇篮里捉出一条条潮虫,但后来她怀疑他们其实是将一条条虫放进她的摇篮。直到她长成一个抽条的少女,那块浓郁的青记才退缩到她的一只眼睛里。再后来,她发生了风流凶险的故事,整条街巷的人于是都说:不管怎样,她始终是个怪物。

其实距离女子牧马班那段故事,已经许多年过去了。我一摊开这叠陈旧的稿纸,就感到这个多年前的故事我没能力讲清它,因为它本身在不断演变,等我决定这样写的时候,它已变成那样了。这天我发现面前出现一位来访者,我猜她有十六七岁。她用手捻了一下发鬓,使它们在耳边形成一个可爱的小圈。这个动作正是我刚写到稿纸上的,我一下明白了她是谁。我不知怎样称呼她,她是二○○○年以前的人,照此计算该是长者,而她又分明这样年轻。她也打量我,确信我就是这部小说的作者;正因为我的脑瓜和笔,才使她的一切经历得以发生,无论是无耻的还是悲惨的。

那不能叫奸污,既然没有呼救和哀求。她已记不清自己当时的准确年龄,十五岁?十四岁?也许还要小些。她被平放在地,紧贴她皮肤的是件冰凉溜滑的黑色军雨衣。四周死黑,这事给她留下的唯一印象就是那男子不到火候的唇须。一夜过后她离开了他,披着他的军雨衣,揣着他的小红书一溜了事,不幸福也不痛苦,对自己稀里糊涂的初夜既宽容又厚颜地付之一笑。小红书里有三十元钱和一个男性的名字,她把钱留下把名字扔掉了。到现在她也没算清她与他谁窃了谁。

“从此你就懂了,只要有男人的地方,就饿不死你。”我说。她奇美的眼紧盯我,点头说的确如此。她还说这样搞钱远比从父亲那里来得方便。父亲一年到头,一天到晚趴在那里刻图章,眼镜片上沾满灰粉尘。最终他把自己刻成一副呆板犹如石像的固定模样。他知道每个儿女都在偷他的钱,由于没有体力,没有生气,没有时间,他从不与他们计较。他只是更加匆匆忙忙地划动刻刀。那是个穷极的家庭,因为每个成员都在偷它窃它败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