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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页

毛娅东跑西跑地找衣服。男人赤条条地已跳上光背马。叔叔并不追他,从从容容掏出枪。

“砰!砰!”

毛娅抱着一堆衣服扑通一下跪下去。定神看看,没有血和尸首。叔叔走过去,拾起一对被枪子打断的银耳环。然后叔叔看也不看毛娅,她正用衣服浑身乱遮。叔叔捧起沈红霞的头,灌了她满满一口烧酒。沈红霞将发直的目光盯着沼泽:绛杈!……

叔叔说:“我来了。”意思是,世上事千难万难我来就妥了。毛娅出神了,盯着那双银耳环。叔叔将衣袋里的眼珠取出,放进嘴里吮吮,它像颗糖球一样在他嘴里跑。他衔着眼珠对毛娅说:“快穿好你的衣裳。”然后他吐出眼珠,往眼窝一塞,空瘪的半张脸立刻饱满了。毛娅媚媚地对这只眼珠微笑起来。

从此毛娅心里总有个人在渐渐走近,变大。一个人从荒草丛生的远处走来,大得使她无法看清他的全貌。只能一个局部一个局部地看他。他肩上有块山丘般的肌肉。她多倾慕那手臂持枪时的从容劲、挥洒劲。那小臂甚至轻柔,带几分倦怠。它赶在你意识之前抠响了枪。你觉得它在舒展的同时行了凶。一切都来不及看清,但那举枪射击的全过程都留在你心里,你是在日后的一遍遍回忆中看清这过程的。

叔叔就这样庞大无比地进入了一个处女的身心。就这样,在她意识中一次次举枪、射中她的靶心、从外环渐渐射向靶心。他在她心目中的一次次射击中,逐渐完善了自己的形象。她想也不敢想:爱情就是这个样子。

爱情就是叔叔举枪的样子。非凡

小母马绛杈始终蔫蔫的。一想到它怎样一步一跌地被带出沼泽,沈红霞就心痛不已。它那时刚意识到永别——母亲被永远留在那里了,那就叫死。它不断回望死去的母马,拒绝随人们离去。它双眼的稚气毁灭了,从踏上沼泽之岸,它便是一派不合常情的老成。

沈红霞整整一个冬天都在伤痛中度过。叔叔抱着她跨上马鞍,她就完全不省人事了。直到场部医院,他大喊:救人呐!才把她惊醒。医生指定一张床,他将她仔细从怀里捧出。医生掐黄瓜那样掐看她双腿的冻伤程度,说:糟了糟了,再冻一会儿恐怕就要截肢。叔叔问:什么叫截肢。医生咬牙切齿在她腿上比划一下。叔叔立刻掏出枪来:你敢。要断她腿我马上就把你打死。他就那样将枪抵住医生的腰眼,监督了整个治疗过程。沈红霞被勉强留下来的双腿一沾地就疼,父亲信上转达着那个看不见的人的关怀,信上说:叫你坚强些,就算从头学习走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