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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贼瘦。没了枪的叔叔仍是最棒的猎手,除了使枪,他还有各种各样的打狼绝技。比如将一根木棒系在三丈长的皮绳上,能把一头狼活活打烂。

有天参加场部军马应征会,半夜才回到自己的帐篷。远远看见一条黑影窜进帐篷,是条少见的大个头狼。三丈长的木棒在帐篷里是舞不开的。此时打狼已收尾,狼像绝了迹一样,有时人们一连多日的埋伏和扫荡都是徒劳,人们不甘心是在于没干掉那只灰褐色狼王,它能叼起一头比它体积大得多的牛犊飞奔。

叔叔一想到将要赤手空拳与这头大狼肉搏,他就感到一阵狂喜。满身肌肉活了似的乱窜。他远远地下马,脱下靴子,一点响动也没有地堵在帐篷口。蓦然拧亮的手电中,他看见一双惊恐得发红的兽眼。狼在毒猛的光柱中失散了视力,一时不知往何处跑。叔叔熄掉手电,心里已有数了。他有意将身子挪开条缝,给它一线逃生的希望。就在它迅猛地窜出帐篷的当口,叔叔以更加迅猛的动作转身,扑住了这条肥壮的野兽。不知害了多少条命,它才养得如此膘肥体壮,力大无比,叔叔想。狼在他怀里扭动,他从后面扑住它,因此它的姿势被动,拼命扭过脖颈,张到极限的大嘴就在叔叔的咽喉下。叔叔嗅到一股令人反胃的气味,那是狼所特有的口臭。它们见什么吃什么,有时吃同伴腐烂的尸体,这股臭味实质上是一切腐烂物质的气息。

叔叔用两只膝盖死钳住它的腰部,一会儿一股热乎的液体便从狼裆中溢出来,流到叔叔的赤足上。叔叔知道,他钳碎了它的肾,血与尿交融稀稀拉拉濡湿一大片泥土。狼疼疯了,玩命挣扎,叔叔几乎要捺不住它。扭打一阵,帐篷的支柱被狼撞断,帐篷塌了下来。

叔叔此时半个身体在帐篷外,他索性再撤出一些,用帐篷捂住了重创的狼。

然后叔叔掏出那把大锁头,往狼头部轻轻一磕。再掀开帐篷看,狼已昏厥过去,满帐篷骚臭刺鼻。这时叔叔不慌不忙地将它拴好,扔出帐篷,自己便在塌了的帐篷里一觉睡到天亮。天亮时,那只狼早已苏醒,他一出帐篷就与它打了个照面。他突然感到这只狼眼熟。它吧嗒吧嗒眨眼的可怜相透出几分憨厚。

叔叔终于认出,这只人们传说中的狼王就是曾经当狗豢养的憨巴。憨巴也认出了叔叔,它四脚被牢牢缚住,竟还在叔叔的怒视下蹭出去好大一截。那个军犬专用的皮项圈还套在它脖子上,叔叔拾起皮项圈,狼成了肥硕沉重的一大串,一直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