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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意识到,她在那儿。明白这意思吗?就是说你爱呆在哪里就呆在哪里好了,并不碍事,我不讨厌也不喜欢,随你便。难道我闷得受不住,会跟你说,喂,咱们聊聊?谈我那个一塌糊涂的身世?谈我那个死绝了的美满家庭?谈我如何对我父亲下毒手,置他死地?再谈我瞪着血红的一双眼,要去杀这个杀那个,但我很废物,到最后只能决定把自己杀了,谈这些吗?要不是碰上你,这会儿已经干净啦。这一带的人早把来自远方的这样一堆糟粕处理掉了。

他们会一丝不苟地干。程序严谨,规矩繁多,虽然我是个异乡死者,他们也绝不马虎半点。先派两个大力士把我僵硬的尸体窝成胎儿在母腹里的半跪半坐姿势;再把我双臂插进膝盖。这样搬起来抬起来都顺手,看起来也很囫囵圆满。当然,没人为我往河里撒刻着经文的石头,没人为一个异乡死者念经超度,他的灵魂不必去管。

只是一念之差,我躲过了原该按部就班的这套葬仪。我竟站在这里,在这个黑洞洞的屋里无声无息,无知无觉地活下来、活下去,连我自己都纳闷。我想,原来我也不是那么好杀的。

我万万没想到会有这样一条河,它高贵雍容,神秘地逆流。真该把我割碎,一块块去喂它。偏偏是它,挽留了我,一种遥远的、秘不可宣的使命感从它那里,跑到我身上。我想起,我还有件事没干,具体什么事,我还一点不知道,但它给我了,肯定给我了,一件无可估量的重大事情。在此之前,我没做过任何有用的事,没干过什么好事,这它知道,它让我活着,似乎它跟我之间早有什么伟大契约。我的预感一向很灵。

就像阿尕出现的瞬间,我就预感她不会平白无故冒出来。她,我一辈子也不会摆脱了。

她搓着赤脚,牛粪嵌在脚丫缝里,一些没有消化的草末子一搓,便在地上落了一层。她知道这汉人在看她的脚,便搓得越发起劲。她喜欢一天到晚光着脚乱跑,没哪双靴子有她脚板结实。她光脚追羊追牛,跳锅庄跳弦子。光脚在河滩上跑,圆的尖的碎石硌得她舒服无比。她差点追上了那些遍地乱滚的火球,要不是当时被这汉人抱住。

那天她拿出最大的劲头来跑,他对她喊什么,她无法听见。因为到处都在轰轰响,天狠狠扑下来,压住生养过多而激情耗尽的地。它们渐渐向一块合,这样,一颗金光闪闪的火球进射而出,然后又一颗,再一颗。它们放肆地在草地上窜来窜去,带着华丽的灾难。她追赶它们,只是一心想把它们其中的一颗捉在手里。她以为会像捉她自己的羊那样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