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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告诉我一点

果。不少的时候,这一类的细节仿佛只是出于作者一时之间还想不起情节该如何推动下去的缘故,有如那导游忘了下一站要往哪里走,便只好暂且在某一其实无甚可观之处驻足,却像煞有介事地多让读者停顿在那些放大了的琐碎之物上——反正总有闲慌多智的批评家会为一块臃肿繁缛的描述找出它应该容有的意义来的。但是,读者也的确有权力狐疑:我们停在这儿干吗?

举个典型的张派作品为例来说:钟晓阳的《流年》里有个龙套角色,是这个女孩让男主角江潮信想起了留学前可称青梅竹马的女友叶晨。事实上这两个女孩在外貌上全不相像,在性格上——抱歉!没有性格上的问题,作者从来没有试图去刻画那个龙套女孩的性格。龙套女孩之所以会登场,只因为“不是她那天出现了,就不会有她的玉照;不是因为她的玉照,就不会把叶晨的照片找出来,不是因为叶晨的照片……”好了,让我们看看那龙套女孩(不过是与江潮信同站一列在银行办事的队伍之中的惊鸿一瞥)的细节:

那个女的转过身来,窄条脸儿,细眉杏眼,倒的确有几分秀气,只是肤色黑黑的,鼻子旁边一颗黑痣,使她有一种坚执的神情,仿佛因为那颗痣,她这人在世上着了墨。

就算鼻子旁边的一颗痣会使人“有一种坚执的神情”,我们却遍寻不着这令男主角着迷的一颗痣是如何勾动起他对儿时玩伴的痴迷来的。作者硬要教那龙套女孩别具意义的原因恐怕只是她舍不得底下那个酷肖张爱玲的句子:“仿佛因为那颗痣,她这人在世上着了墨。”换言之:一个诗一般造作出来的句子令作者一瞥惊艳,爱不释手,从而读者必须陪伴作者稍事盘桓。

指出张爱玲的后继者“为文而造情”的用意不是在菲薄这种耽溺于“非必要性细节”的写作风格,因为我们正可以提出这么一个问题:有什么样的细节是非得具有必要性不可的呢?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佟振保撞破妻子孟烟鹂与裁缝的奸情,稍晚时分,张爱玲写佟振保独坐洗脚,“小心不把热水溅到花朵上,低下头的时候也闻到一点有意无意的清香。他把一条腿搁在膝盖上,用手巾揩干每一个脚趾,忽然疼惜自己起来。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洗脚是一种家常,且还是不怎么得以见人的一种;脚臭之可想而知更与花香相去甚远。可是正因佟振保已经从不贞的妻子身上“匆匆一瞥,只觉得家常中有一种污秽,像下雨天头发窠里的感觉,稀湿的,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