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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9章 俗世浮华(23)一更

今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桐桐正式入国家队,这算是有单位的。单位在京城,户口就会迁过来。一单迁过来,就符合购房标准。

或者是,桐桐高考结束,自己读研,直接把户口迁到学校,这算是在京集体户口。集体户口也是可以买房的。

但是现在,真不成。

桐桐的户口倒是容易,但得吴云帮着办。四爷的意思是,他请律师,只要吴云签字,有律师来回帮着跑,不要吴云颠簸。

吴云觉得户口其实是小事呀,明珠的户口不比京城的户口含金量低呀!干嘛总要扑腾着换户口?买房子吗?

“要房子呀?早说呀!没限购的时候就买了呀,我又没有多余的开销,铺子和酒店的利润,攒着没啥用的嘛!我又不懂投资,要么买成房子,要么就攒了金货!哪里就没有你们住的地方了……我叫人给你们腾地方……”

不着急!四爷只能说不着急,与其要你的房子,那我还不如等等,等桐桐忙过这阵再说!买房子再着急,不在于这两月呀!

那怎么办呢?租房子呗!租个新一些的公寓,应该也能过度。

桐桐放下电话,都不由的怅然,回来了,京城没落脚的地方。这事闹的!

不行就等着呗,等到九月份再说。

吴云打电话,意思是:“你别不好意思,租金每月其实也没多少。我把距离农大比较近的一套三居室转到你的名下……”

这话叫林雨桐怎么说?不想要,但不是又不能说不要!她就道,“能腾出来的话,我住过去可以!但是先别急着过户。那样不划算,我名下没房子,咱们是不是还有资格再买一套。”

对的!那句不买,我叫人给你腾房子。

房子腾出来了,乌云直接联系四爷:“小金呀,我就不去了,你去瞧瞧,不行再把壁纸贴了吧。”

四爷:“…………”桐桐住是应该的,这也不是桐桐的房子,我现在住进去,怪怪的!给租金吧,也不好意思。他去银行买了几根金条,等吴云过来送林雨桐出国比赛的时候给吴云,这决定抵得上十年的房租的。但话却不能那么说,他只把家里的事多少的跟吴云透漏了一些,也不说有多危险,就只说害怕人家以为他手里还有他父亲留下的东西,再给摸到家里。金条这玩意不能随时带着,为这点东西开保险柜也犯不上,烦请代为保管一下。

吴云有存金货的习惯,她识货呀!这是银行出的金条,没毛病。值个三四十万的,多也不算是多,少也不算是少,她就接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