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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魔药“海妖”

杨默狼狈的模样,魅影笑得更大声了。

猫形态的她,四肢朝天,笑个不停。

杨默没有生气,淡然一笑,一把抓住她命运的后脖领,然后粗暴的把她当成抹布,擦起了身上的水珠。

看来短时间内无法将水属性魔法当做主要的攻击手段,果然还是血肉神力好用。

分身杨默已经在慕斯卡城内积累了一定声望,信仰的传播正在平稳的进行着。

在盖沐舒坦家族的帮助下,杨默成功的在寸土寸金的慕斯卡城建立起了第一所教堂。

“可米金太太,比尔森先生身体好点了吗?”

“多亏血肉之神保佑,他好多了。”

一位老态龙钟的妇人,颤颤巍巍的接过杨默盛来的肉羹,口中不停感谢着杨默的善举,赞美着血肉之神的伟大。

她的后面是大排长龙的人群。

他们都是慕斯卡城最底层的人民,这个世道就是这么残酷,优胜劣汰,弱肉强食,若是没有杨默,这些人大部分活不过这个冬天。

这个世界的主流信仰是光明女神,可再伟大的光明女神,她能让人们填饱肚子吗?不能,她不能让饥饿的人群吃到食物,她不能让饥寒交迫的人们感受到真正意义上的温暖。

但杨默可以,比起其他教堂宣传的那些虚无主义,杨默就实在得多。

大锅中散发出的香气驱散了冬日的寒冷,白色的蒸汽寓意着生的希望。

作为[血肉大主教]分身杨默自然不会让那些白眼狼占便宜,从信仰之力的产出就可以分辨哪些是白眼狼,哪些是信徒。

喂你第一次,你没有产生信仰之力,情有可原,喂你第二次,你若是还没有产出信仰之力,那就对不起了,东西可不是白吃的。

这些白眼狼第二天就会突发一些无法治愈的恶疾,然后痛苦的死去。

当然为了防止出现大批量白眼狼,浪费食物,这所谓的“肉羹”,味道其实并不好,普通人吃一口,就会被这其中的腥骚味熏吐。

杨默将第一锅发完,迅速熬起了第二锅。

这第二锅可大有讲究,第二锅不同于第一锅那么难吃,第二锅的食材可是肉质鲜美的[巨肉蠕虫],这一锅专门是为那些信仰坚定的信徒熬制的,以这样的方式来激励其他信徒。

锅中四溢的香气不断的刺激着唾液腺分泌唾液,信徒们眼巴巴的看着锅中翻腾着的食物,没有一人敢上前抢夺。

“你,你,还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