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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都是学霸惹的祸

绢”,并无任何字样表明是歙县独自承担。

按道理,徽州府的这一笔“人丁丝绢”税目,应该是六县均摊,怎么只压在歙县一处呢?虽然歙县的体量比其他五县都要大,可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哪。

帅嘉谟心想,这件事关乎一县之民生,可不能这么糊涂下去,必须挖个水落石出!

就像所有的学霸一样,帅嘉谟看到眼前出现了难题,不惊反喜,兴高采烈地继续深入挖掘。最终,他在《徽州府志》里找到一条看似无关的古早线索。

【注释】

《徽州府志》:现存明代《徽州府志》有两个版本,一为彭泽、汪舜民等人编修的弘治《徽州府志》12卷,一为汪尚宁等人编修的嘉靖《徽州府志》22卷。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汪尚宁为歙县人,曾官至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退休归里,组织一帮人员重修了《徽州府志》,后来亦被卷入学霸帅嘉谟引起的这场争论。

徽州这个地方,归附于洪武爷的时间很早。朱元璋在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称吴王之后,在徽州实施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元税,称为“甲辰法制”。结果年底核查,行中书省发现数字有问题,于是在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搞了一次“乙巳改科”,对很多科目的税额重新做了调整。

【注释】

乙巳改科:据《徽州府志·食货志》记载,吴元年(1364年),明太祖朱元璋重新修订了徽州府的赋税旧制,将六县的“夏税生丝”折麦征收。第二年,即乙巳年,行中书省核查徽州府赋税时发现,该府吴元年的田赋增减额存在问题,派人将府、县所属官吏羁押至省,在严密监督之下,重新更定了徽州府的田赋数额,岁史称“乙巳改科”,其中特别指出了歙县亏欠原额夏麦9000余石。

图一·2 嘉靖《徽州府志》书影

在这次改制中,朝廷发现歙县的夏麦数量有问题,与去年同比差了9700石,于是对歙县的3646顷轻租田,每亩各加征“夏税生丝”四钱,以弥补夏麦缺额。

【注释】

石:古人把石块凿孔成凹行,用于称量粮食,“石”因此成为容量单位,音(dàn)。《说苑·辨物》载:“十斗为一石”。古代的容量单位有:勺、合(gě)、升、斗、石,为10进制。出自《淮南子·缪称训》的“以升量石”,比喻以肤浅的理解力难以推测深奥道理。出自明人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的“朝升暮合”则用以形容生活的艰难。日常生活中,石与合因其过大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