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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六县大辩论

万历三年三月初九,徽州知府崔孔昕突然向歙县发下一道逮捕令,要求缉拿帅嘉谟。

逮捕令是这么写的:“今照帅嘉谟,既能具词呈告抚按,必为有力之家,有谋之辈,何为捏作在外,屡提不到。中间必有主使之者,拟合行提。为此,仰县官吏速究帅嘉谟有无妻子兄弟,是否在外,此辈奸恶,渐不可长,设法缉拿解府,从重问拟,庶足以警余奸,毋得迟违。”

这个缉拿帅嘉谟的罪名,实在有点莫名其妙:你帅嘉谟有本事去两院告状,怎么没本事留下来配合调查?一直躲在外头,一定非奸即恶!

太不讲道理。帅嘉谟外出避祸,可不是自己情愿的。何况户部隆庆五年下的文,时隔四年,徽州府这才想起来指责别人不配合调查,这反射神经未免也太迟钝了。

这一看就是欲加之罪,仓促拟成。从逮捕令的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徽州府浓浓的焦虑,有点气急败坏,似乎有什么大事要发生,迫使他们不得不加快行动。

这份急就的逮捕令,很快下发到了歙县。知县姚学闵倒是没耽误,立刻安排人手联合执法——因为帅嘉谟是军户,隶属新安卫,所以这事必须跟卫所协调。

军户历代都得当兵,户籍寄在各地卫所之下,自成体系。地方民政部门如果碰到涉及军户的事,必须知会卫所。

半个月以后,也就是三月二十四日,在新安卫的协助下,歙县总算逮到帅家的一个亲戚,叫帅贵。一问方知,帅嘉谟带着老婆孩子,一直躲在江夏县没回来过,只留下帅贵看家。

知县姚学闵迅速把这个情况回报徽州府,然后还特意加了一句“无凭拘解”。意思是,想抓他,就得跨省执法,跨省执法需要凭据,我们歙县可拿不出来。

歙县在捉拿帅嘉谟这件事上,一点也不热心,毕竟帅嘉谟是在为本县利益奔走。徽州府对此心知肚明,可也不能说什么,只好先把帅贵拘押了事。

没想到,这事才过了十几天,到了四月初十,徽州府忽然接到一封呈文,署名正是帅嘉谟。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旧事重提,先把关于“人丁丝绢”的前因后果重述一遍,然后回顾了各级各届领导对此事的批示。紧接着,他解释了一下自己的行踪:“回途遇害,羁縻远避,未申情款。”

帅嘉谟并没说这危险是什么,也没提谁是主使。但既然他不敢回徽州,那凶手从何而来,昭然若揭。这一句指控,真是绵里藏针。

当然,对于徽州府,帅嘉谟的态度还是很诚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