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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黄册攻防战

前面说了,黄册脱胎于户帖。两者内容接近,但在很多细节上颇有不同。这些不同,不光体现在两者的格式细节中,也体现在两者的攒造流程上。

那么一册黄册,是怎么出炉的呢?

首先,造册之年,户部会提前半年备好标准黄册的格式,得到皇上批准后,分别下发地方。

其次,地方官府会按照黄册样式进行翻刻。不过他们需要刻造的不是黄册,而是“清册供单”。

“清册供单”和黄册不太一样,它是一种针对单户的调查表格,用来搜集一户人丁、事产等信息,和户帖差不多。咱们可以把它理解成黄册的预填草稿。

接下来,官府会把印好的“清册供单”下发到里、坊、厢这一级,让现年里长亲自送到甲首手里,甲首再分别送到本甲的十户人家,一一填写清楚,一户一单,签上自己的名字作保,以确保真实性。

工作完成之后,里长会把本里的一百一十张“清册供单”合成一册,递交给当地衙门。

当地衙门收到辖区内所有里、坊、厢的“清册供单”之后,并不忙着合册攒造,先让户房官吏并算手、书手进行磨算复核,尤其还要调阅上一期数据来比较,看是否存在问题。

【注释】

算手、书手:在明代县衙中,除知县、佐贰、首领官等数量很少的朝廷命官之外,大量的日常行政事务是由各房、科中的吏书来完成的。吏书为吏员与书算的合称。吏员是由国家任用、在吏部注册、地位低于官的公职人员。书算,包括书手和算手,从百姓中佥雇,辅助吏员的工作。书手专司抄写事宜,关注文书之往来,如依稿誊写刑名文书、赋役黄册等;算手则专司会计事务,如计算名目繁多的赋役折银等。

如果审验无误,衙门会重新排定下一期的里长、甲首和徭役排序,填成“编次格眼”,与确认的“清册供单”一起送回到相关的里。里长要把这些资料誊写成正式文稿,造出两本里册,一册黄封上缴,一册青封留底。

你没想错,每一里的黄册,由本里一百一十户自己掏钱攒造,朝廷没这笔费用。一直到州一级,才有专门的政府预算来造册。

朝廷虽然不掏钱,要求还挺多。

黄册的尺寸和户帖一样,宽一尺二寸,长一尺三寸。对于册内文字,书手必须以范本格式来抄录,字体尺寸都不许出错。字要抄在原册纸上,不许涂抹或额外浮贴,以避免篡改情形。弘治三年,为了增加作弊的难度,还把原来的小字楷书改成了大字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