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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2章 历史的尘埃

之术”“妖党”“邪民之说”等称呼。

而“邪教”一词正式刊载在官方文书始于清代。清顺治十三年谕令中出现“凡左道惑众”“踵行邪教”“加等治罪”的规定,此后“严行查处”“邪教惑众”等条例多次出现在官方文书上。

到了民国年间,国民政府称之为“道会门”或“邪教”,在解放区最初称之为“道门”和“会门”,红朝定鼎后,通称为“会道门”。

红朝定鼎初期,全国共有会道门三百余种,道首和骨干分子约82万人,道徒约1300万人。面对新生的红色政权,多数会道门组织表现出天然的敌视和抗拒。各种反动会道门都在道徒中进行反政府宣传,造谣惑众,敲诈财物,奸淫妇女,破坏生产,扰乱社会秩序,甚至策划武装暴乱。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这位元帅才极度忧心地写下了这份报告,并且指出,会道门已经成了社会的毒瘤,如果不及时坚决的进行处置,甚至会危及新生政权的稳固。

这位元帅的报告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由此引发了轰轰烈烈声势浩大的打击封建反动会运动,并且正式拉开了新一代朝廷与法师组织之间的持续多年的拉锯式博奕较量。

1950年10月10日,中央发出著名的双十指示,也就是《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取缔反动会道门就是其中的重要一项。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其中第八条对封建会道门做出了专门规定:“利用封建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上徒刑。”

1952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其中明确要求“在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新区农村和没有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城市,发动一个大规模的取缔会道门的群众运动,把一切应该逮捕的道首都捉起来,结合进行广泛深入的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广泛的退道运动,来一次集中解决,基本上摧毁反动会道门的组织。”

根据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部署,1953年,全国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新区农村和尚未取缔反动会道门的城市,普遍开展了“取缔反动会道门”,对“反动会道门”道首及骨干进行大规模逮捕并经过审判后判刑。此后直到1960年代初,各地公安机关又先后开展了多轮“取缔反动会道门”,基本消灭了中国大陆的全部明面上的会道门组织。部分“反动会道门”的道首及骨干逃往境外,在台湾、香港、澳门、新加坡、泰国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