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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页

高光又是一枪,第四枪终于击中了敌人,因为他距离自己的敌人只有不到五米远了。

打不中就离近些再打,多简单。

没有停留,高光继续向前跑,但是现在没有了枪声,也没有人冒出来朝他开火了,高光觉得自己跑了太远,于是他又折返往回跑,希望能找到其他敌人的位置,然后就在这时,他听到橡皮在对讲机里道:“疯狗你在哪里,疯狗!你在哪里!”

高光气喘吁吁的道:“我在……不知道,我干掉了五个人!我还在找剩下的敌人。”

“不用找了,这里只有六个人,船长用自己当诱饵试过了,没人了。”

橡皮快速说完后,犹豫了一下,道:“不,或许你才是诱饵。”

高光停下了脚,他拄着膝盖喘了几口粗气,抬头看了看四周,道:“我看不到你们,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你们开一枪,让我辨别一下方向。”

略费了一些时间,高光终于又和弗兰克他们汇合了,当高光看到神色复杂的三个人后,他很认真的道:“我说,不许叫我疯狗了,你们知道high light是什么意思吗?没错,就是高光时刻,你们以后可以这样叫我。”

橡皮挠了挠头,道:“我承认这是你的high light,我这辈子从没这么干过,我也没想过能这么干的,我只能说干的漂亮,疯狗。”

分崩离析

这些天很煎熬,从雨林到麦德林,从麦德林到洛杉矶,每次落脚的时间长短,都由约翰的伤情决定。

在麦德林停留了三天,在回到麦德林的当天,约翰的伤口就已经感染了,医生给他注射了抗生素,但是伤口依然引发了全身性感染。

病情很简单,原发感染病灶非常明确,就是两处枪伤,但是在麦德林最好的医院,在最好的医生诊治下,即使给约翰注射了大量的广谱抗生素,也依然无法治疗约翰的全身性感染。

最后弗兰克想办法租了一架包机,把普通包机变成了医疗包机,将约翰送回了洛杉矶。

在洛杉矶,约翰几度濒临死亡,但在最好的医疗条件下,洛杉矶的医院终于在反复的血细菌培养结果中确定了一种细菌,然后又试验了几种抗生素,最后采用了一种并非广谱,但针对性很强的抗生素。

麦德林的医院吊住了约翰的命,最后在洛杉矶最好的医院,也是全世界都最好的医院,彻底保回了约翰的一条命。

药物对症之后,约翰的情况立刻好转,在回到洛杉矶五天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