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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1页

,他看了看担架上的高光,毫不掩饰自己的怀疑,道:“你看他哪里像军火商了,听我的,拿到钱我们就回家,你的钱够生活了。”

奥托劝高光别要基拉。

基拉的同伴劝基拉别跟高光。

但是来自同伴的关怀,让高光和基拉都很反感,所以他们两个对视一眼后,很默契的交换了一个眼神。

疯子之间的默契,别人不懂。

现在,高光和基拉已经对上眼了,他们必将成为一对好战友。

升级了

高光不问来历,基拉不问薪金,这才是慧眼识人该有的样子。

基拉用实际行动体现他对老板的关爱。

“来,担架给我,让我抬着狗爷。”

很好,非常好,基拉是第二个尊陈高光为狗爷的人,而且他很自然。

狗爷在中文的语法还有语境都不用解释,这是爷嘛,大家一听就明白啥意思。

但是在英语里,这狗爷还真不好翻。

翻成dog aster,这个不太合适,因为aster作名词是主人的意思,跟高光狗爷的尊称不大相符。

翻成dog's grandpa,那就成了狗的爷爷,这个肯定更不行,高光只是行为狗,可不是真狗,那肯定不能当狗的爷爷。

所以高光想来想去,也就用了lord dog这个词。

lord是领主,是爵爷的意思,至少这是个真正的爷,叫lord dog就是狗爵爷,在英语体系里,最符合狗爷这个尊称了。

所以在赵前喊出狗爷这个称呼后,高光终于给他翻成了英文,并打算以后就让人这么叫他了。

对了,狗必须大写,所以就是lord dog。

就凭干掉了天命之子阿萨姆耶夫,高光从ad dog升级lord dog那是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他绝对配的上这个称呼。

等等,既然dog都是大写了,那么lord也得大写。

高光决定了,他回去印名片,就用纯大写的lord dog。

看起来就带劲,听起来更带劲,狗爷,比疯狗强多了。

高光看向了帕特里克,然后他很认真的道:“嗨,帕特里克,以后你叫我狗爷,不要叫老板了,还有阿祖,你也是。”

林念祖很累,他皱眉道:“不好吧,我感觉叫爷不好。”

高光很认真的道:“怎么会呢,你多叫几遍,就会发现很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