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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光吸了口气,道:“枪用的不对,猎物中枪的位置也不对,这不是打猎,这是……”

高光把照片递给了罗拉,然后他一脸严肃的道:“用小威力的枪打不致命的位置,让猎物至少痛苦上好几个小时,甚至是几天之后才死,这就是虐杀。”

罗拉点头,然后她很不解的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打猎的时候会带两把枪,一把小口径的叮叮枪打小猎物,一把大威力步枪用来狩猎驼鹿驯鹿或者棕熊,如果我想猎取皮毛,比如北美灰狼或者猞猁还有紫貂,我会用捕兽夹或者套索,但我绝不会用一把叮叮枪朝着一头鹿开上一枪,我不会那么做。”

高光突然道:“还有一张照片,找!西蒙斯用一把巴雷特狙击步枪打猎,更早一些,我有印象,只有枪没有猎物照片,但是他在荒原上,哪里最多的就是土拨鼠,绝不会有熊或者鹿这样的大型动物!”

罗拉皱眉道:“就算打大型动物,也不会用巴雷特啊。”

高光开始兴奋了,他急道:“把所有有枪的照片找出来,别的一概不管,一定还有,开始找吧。”

从看过但没在意的资料里找出了一张照片,一张西蒙斯端着大狙的照片,可西蒙斯不是在靶场射击,因为他穿着猎服,而且是趴在地上射击的。

两张照片,风格迥异,唯一的共同点是用的枪不对。

按照时间顺序的资料里有枪出现的照片极少,直到快速翻看西蒙斯五十多岁的照片时,罗拉突然道:“有了!”

罗拉把一张照片放在了高光面前,她一脸兴奋的道:“还是打猎,但不是用枪,是标枪,或者叫长矛,最后结束猎物生命的是一把长矛。”

这次的猎物是一头硕大的棕熊,而棕熊身上能看到明显的好几处伤口,不可能是枪伤的伤口。

高光拿过了照片,虽然没有看到枪,但这却是更加重要的发现。

细看了两眼,高光若有所思的道:“随着年纪的增长,西蒙斯打猎的方式越来越危险,越来越刺激了啊,这说明什么,是什么呢?”

绝配

好像发现了突破点,虽然不知道这个突破点现在有什么用。

但是高光和罗拉依然很兴奋,尤其是罗拉,因为是她发现了西蒙斯用的枪不对,猎物中枪的位置也不对。

同为天才射手,高光和罗拉可不一样,高光是擅长军用枪,手枪,他擅长的是打人。

对猎人来说手枪几乎没什么用,所以罗拉虽然现在是狙击手,但她对猎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