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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己卯本前十一回也批语极少,而且一部份另纸录出──是一个近

白文本,批语几乎全删后,又有人从别的抄本上另笺补录几条批、两

首标题诗,第五、第六回的。第六回那首,除庚本是白文本外,各本

都有,显然是早有的,己卯本是删批的时候一并删掉了,后来才又补

抄一份。第五回那首极可能也是己卯本原有,删批时删去。倘是那样,

那就只有甲戌本没有第五回的标题诗,因为甲戌本第五回是初稿,其

他各本是定稿;此回原无标题诗,到诗联期改写,才添写一首,所以

甲戌本独无。

二详红楼梦(7 )

除了第五回这首,标题诗都早。到了x本,是此书最现代化的阶

段,回前回末一切形式都废除了,新的第五回就没有标题诗。第三回

大改,如果原有标题诗也不适用了,因此也没有。第一、二、四回小

改,头两回原有的标题诗仍予保留。第四回只有全抄本有:捐躯报国

恩,未报身犹在。眼底物多情,君恩或可待。

俞平伯说:" 按第四回是'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

案' ,此诗云云,似不贴切。岂因其中有贾雨村曰:' 蒙皇上隆恩起

复委用,实是重生再造,正当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而废法' 等语

乎?信如是解,实未必佳。贾雨村何足与语' 捐躯报国' 耶!恐未必

是原有……" (注十五)

宝玉有一次骂" 文死谏,武死战" 都是沽名," 必定有昏君,他

方谏" ,让皇帝背恶名,不算忠臣(第三十六回,庚本第八二九页)。

书中贾雨村代表宝玉心目中的" 禄蠹"" 捐躯" 当是" 死谏"八十回

后应当还有贾雨村文字,大概与贾赦石呆子案有关。这首诗更牵涉不

上,似专指此回。可能x前本写贾雨村看了" 护官符" ,想冒死参劾

贾史王薛四家亲族植党营私,结果改变主张。后来删去这段,这首诗

也跟着删了。

" 凡例" 第四段这样开始:"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

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迹于方向

也。……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