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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懦夫和茶壶

笑颜如花地贴贴小猴子的毛脸儿:“小白,好像变得沉了,小心也变成小胖猪——”

田小胖讪讪地放下手臂,盯着其其格看:这丫头,都累瘦啦!

其其格又分别和傅青云以及佟啸天打了招呼,闲聊几句。这两位也都是人精,瞧出有点不大对劲,于是先找借口回房间去了,越好晚上一起吃饭。

看到人多眼杂,乱糟糟的,田小胖也只能收起小心思,先安顿下来,这又是马鹿又是大鹰的,还真有点麻烦。

幸好,不少当地的少数民族选手来参赛,也都骑着马,那两头拉爬犁的马鹿也就跟着一起饮水喂料。至于小霸王,则不在此列,人家相当于田小胖的家人,跟小白一个待遇。

陆陆续续的,不断有参赛选手到来,甚至,田小胖还看到了北边来的老毛子,也像模像样地架着鹰,而且还是珍贵的矛隼。

一问才知道,原来矛隼主要生活在北极苔原带,人家那边也算是主产地。

田小胖瞧着也替其其格高兴:连大鼻子都跑来参赛,证明这个活动很受欢迎,也很成功,小格格干得不错嘛——

那个老毛子的矛隼卖相极佳,调教得也很是听话,引来不少人围观。甚至,田小胖还看到几个头上戴着围巾和头箍,身穿长袍的男子,也兴致勃勃地凑上去观看。

“这是海湾那边的来的吧,你们这个都成了国际猎鹰文化节了!”田小胖也不得不朝着其其格竖起大拇指。

其其格当然心安理得地笑纳:“人家那边原来是游牧民族,所以猎鹰文化历史悠久,男子都以拥有一只神骏的猎鹰为荣。”

原来如此,田小胖忽然听到以前的一个传闻,说是不少偷猎者,都把名贵的鹰隼弄到西亚那边进行贩卖,不免有些悻悻然: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只要有利益的存在,偷猎者就不会轻易灭绝啊。

最关键的是,那边因石油而富,不差钱啊,更是无形中助长了这种捕猎贩卖猛禽的做法。

正琢磨着呢,就看到那几个戴着头巾的男子,嘴里叽里咕噜地,开始跟那个老毛子交流起来。只不过,双方语言不通,说不到一起去。

幸好,主办方备有翻译,于是找了好几个过来,凑在一起,好歹算是能叫双方正常沟通。

原来,是这几位戴头巾的土豪,要买老毛子的那只矛隼。而且价钱随便开,果然是一副土豪做派。

不料,那个老毛子也是不差钱的主,神色很是激动地说了一通,他一手架鹰,一手还在空中愤怒地挥舞,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