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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六指 第11节 秀米满腹狐疑

问,一定是他两只手都被打得不能动弹了。

丁先生从来不打秀米。这并不是说秀米的书念得特别好,而是由于她是先生的徒弟中唯一的女孩子。先生不仅不打她,还破例允许她读书时吃点心。她还是不喜欢他。她受不了先生嘴里那股臭烘烘的大蒜味儿。先生带他们读书时,她最害怕他发“突”或者“得”这样的音,因为每当他发这样的音,唾沫星子带着口水就会射出去好远,一直落到她的脸上。他还喜欢用他那脏兮兮的手来摸她的头,有时竟然还会摸她的脸!他只要一走近她,她就拼命地把脑袋扭到一边儿,常常把脖子扭得转了筋儿。

丁树则平常爱管闲事儿,最爱与人争辩。除了人家媳妇生孩子他插不上手之外,村里所有的事,不论大小,他都要过问。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帮人家争讼打官司。可官司一旦让他沾了手,没有不输的。久而久之,村里人都把他当作那无用的书呆子一般看待,只有师母赵小凤把他看成是个宝。每逢丁树则与人争辩,双方各执一词、委决不下的时候,丁师母就会拿着个花手帕,一扭一扭地走到两人中间,笑嘻嘻地说:你们不要争,你们不要吵,把理由说出来我听听,我来替你们评判评判。等到两人把各自的理由一说,丁师母总是这样作结论:“你(她丈夫)是对的,你(她丈夫以外的任何人)是错的,结束!”

秀米一走进丁先生的书房,就望见丁树则的右手上缠了一层厚厚的纱布,眉头紧蹙,脸上颇有难言之苦。“先生,您的手怎么啦?”秀米问。先生脸上的肉兀自跳了两跳,像笑不像笑地红了脸,嘴里一会儿“喔喔喔喔”地叫着,一会儿又嘶嘶地从牙缝里往里吸凉气。看来他的手是伤得不轻。秀米正要转过身去问师母,只见老师把脸一沉,喝道:“你先把那《鲁仲连义不帝秦》背来我听,其余无须多问。”

秀米只得坐下来背书,第一段刚完就背不下去了。先生又让她背《诗经》,秀米就问他背哪一篇?先生这会儿似乎有点支持不住了,也不答话,举着右手,站起身来,让师母搀着,两人径自回里屋去了。秀米满腹狐疑,忽见一个头上缀着一撮黄毛的孩子正在那写大字,就凑过去问他,先生这手怎么就伤了。小黄毛是舵工谭水金的儿子,名叫谭四。他见四下无人,就低声道:“他是碰到钉子上了。”秀米又问他,好好的,怎么会碰着钉子?黄毛就哧哧地笑,说道:“尴尬人难免尴尬事。”

原来,这丁树则平时在设馆授徒之余,闲来无事,常爱捉那飞虫玩。久而久之,竟然练就了一身徒手捉虫的绝技。不论是蚊子、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