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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育:人和事

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薛驼子无疑是我们小学时代最受爱戴的老师。他永远是笑嘻嘻的,从来不生气。因缺了颗门牙,嘴巴关不住风,我们即便当面模仿他说话,他也是笑嘻嘻的。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不仅有了课本和作业本,大队还为我们修建了新的校舍。新校舍不仅有走廊,有教师的办公室和宿舍,门外还修了一个大操场。不过,课桌却是泥砌起来的。桌面由麦秸秆、芦苇和泥巴之类的东西糊成,上面刷了一层白石灰。这样的课桌虽然经济,但却不怎么实用。我们的铅笔一不小心就会扎穿桌面。时间一长,几乎每一张课桌上都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圆洞。到了春天,这些洞里就会孵出蜜蜂来。当那些肥肥的蜜蜂的屁股从洞里钻出来的时候,我们班上哪怕胆子最小的女生,遇到这样的场面都会显得镇定自若。蜜蜂刚刚爬出洞口,她们通常是用课本重重一拍,身体微微一侧,瞄准窗户,用指甲轻轻一弹,那可爱蜜蜂的尸体即刻飞到了窗外。

在那个年代,钢笔是身份或权力的象征。通常,你看见一个干部朝你走过来,你只要数一数他中山装口袋里插着多少支钢笔,就可以大概判断出此人的官衔大小。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比方说,我们村里有一个名叫张旭东的人,有事没事,口袋里总插着七八支钢笔。原来他是修钢笔的。这人原来是国民党部队里的一个副团长,虽是大名鼎鼎的历史反革命,却没有什么人敢惹他。据说此人骑在飞驰的摩托车上都能双手打枪。这人不仅会修钢笔,还会自制钢笔墨水。那个年代的常识之一是,凡是反革命分子,一般来说都聪明过人。我们老师用来批改作业的红墨水,就是张伪团副亲自勾兑出来的。

相对于钢笔的朱批,可以涂改的铅笔字迹的权威性必然大打折扣。老师在作业本上给我们的成绩,大抵是优、良、中、及格、差等几个等级。班上有几个捣蛋的同学,因为总也得不上“优”而对老师衔恨在心。有一天,他们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趁老师不在,悄悄地溜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