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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以降,随着现代版权法的确立,随着文学写作者的身份由贵族和精英转向一般大众,作者与读者之间渐渐地建立起了一种新型的交流关系。在过去的时代,在作家写作与读者阅读这样一种古老的关系中,文学的赞助人和供养人是维持这种稳定关系的重要力量之一。在作者、读者、贵族赞助人所组成的三角关系中,赞助人的角色很容易被忽略(他们的名字往往在文学、绘画、音乐作品的“题献”中出现)。到了十九世纪末,由于传统意义上的赞助者日渐减少,而稳定的文学消费市场似乎已经渐趋形成。这就使得文学的作者有可能离开传统赞助人的支持,直接从市场中获取一定的回报(在中国,“赞助人”的角色虽然并非完全不存在,但却不像欧洲那么重要。中国的文学作者更类似于某种业余的写作者,他们往往集官员与文人为一身。身或有余力,时或有闲暇,则著书立言,吟诗作赋。归隐或致仕,通常是中国文人埋头写作的开端。这也可以反过来解释文学和小说在古代社会结构中的次要和从属地位)。

确实有很多人对这样一个时代的到来感到欢欣鼓舞,对“市场”这个新兴的赞助者的出现感到欣慰。然而没有过多久,人们逐渐发现,“市场”对传统赞助人角色的替代,导致了以下一系列严重问题的出现:

首先,传统文学艺术的赞助人虽然人数不多,有时还很吝啬,但至少在经济上是不图回报的;而市场运行机制却与此截然相反,它基于一种回报或交换逻辑。那么,文学到底能够给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回报呢?除了帮助市场获利之外,难道还有其他任何途径吗?这样一来,文学中一直隐藏着的幽暗内核之一,即商品属性,直接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让人触目惊心,却又无法回避。

其次,以中产阶级和一般大众为主体的市场经济,逐渐建立了自己的美学和价值取向。当文学写作者试图拥抱这个市场的时候,这种取向不可能不反过来对写作或文学构成某种无形而又强硬的干涉。这当然触及了写作者的基本尊严。一劳永逸的做法,也许就是向这个市场彻底臣服。二十世纪初的第一个十年,形形色色的激进主义流派应运而生,这些在“先锋派”旗号下所酝酿的运动,所要抛弃的,恰恰是传统的文学,而潜在的写作策略,无非是与这个“市场”融为一体。然而,并不是每一个作家都愿意在日益强大的市场面前放弃自己的尊严和写作的独立性,这就导致了如下的困境:他们不愿意向市场屈服,可古老的文学供养制的时代(也就是写作者天然地作为一种精英而存在的时代)已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