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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十三章 证词摘要

所有的事实,你又夸大了。当然,有那么一些事实可证明这一论点。”

“我很高兴,至少你肯承认这一点。”

波洛不为他的插话所干扰,仍然坦然地说下去:

“摆在我们面前有三种可能性:

“第一,正如你所说的,作案时间是一点一刻。德国女佣人希尔德加德·施密特的话可以作证,也符合康斯坦丁大夫提供的证据。

“第二,作案时间可能迟些,表是有意制造的伪证。

“第三,作案时间可能更早,表是伪证,理由同上。

“现在,如果我们接受第一种可能性(因为它存在的可能性最大,证据最足)我们必然要碰到另一些随之而产生的疑问:首先,如果案子发生在一点一刻,而凶手不能逃离火车,那么问题就出来了:他在哪儿?他是谁?

“让我们先来仔细研究一下证词。我们首先是听说有这么一个男子──小个子黑脸膛,说放象女人。这是哈特曼说的。他说,这是雷切特告诉他的,雷切特雇他提防这个人。可是没有证据──我们只有哈特曼的几句话而已。深入地想一想,就不禁要问:哈特曼这个人,他那纽约侦探办事处的身份是不是伪造的呢?

“回想起来,真有趣,在办这个案子过程中,我们竟缺少足够的通讯工具,以保持与警方联系。因此,就谈不上彻底调查这些人。我们只能凭推理。在我看来,这使得案子越发显得饶有趣味,没有审判程序,而只凭智力。我问过自己:‘哈特曼的自我介绍可以接受吗?’我的结论是肯定的。我同意这种观点:我们可接受哈特曼的自我介绍。”

“你相信直觉──美国人称之为预感的吧?”康斯坦丁大夫说。

“不相信,我所注意的是可能性。哈特曼如果持假护照外出旅行,他即刻就成为怀疑对象。警察一到场,第一件事就是拘留哈特曼,与纽约通叫查问他的身份是否属实。如果这起案件要涉及许多旅客,要彻底查清真相是相当难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也许连试也不会去试呢,尤其是这些人看来没有谁值得怀疑的情况下。不过,哈特曼的情况就简单多了,不论他声称的身份是否属实。所以,我说,一切都会证明是合理的。”

“你不怀疑他啦?”

“没有的事,你曲解了我的意思。据我所知,任何美国侦探都可能有各自的理由,希望杀死雷切特。不,我说的是,我想,我们可以接受哈特曼的自我介绍。那么,他所说的雷切特挑选他并雇用他的故事未必不是实话,虽说不那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