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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尼尔警督坐在弗特斯科先生办公室里那张巨大的枫木办公桌后,一名下属拿着记事本,低调地坐在靠近门口的墙边。

尼尔警督看起来颇具军人风范,短短的褐色卷发从低低的前额往后长。每次他嘀咕“例行公事而已”时,被问询的人难免恨恨地心想:你大概也只懂得例行公事吧!他们真是大错特错。虽然尼尔警督貌似缺乏想象力,但实际上他的思维极为活跃,而且他的调查方法之一,就是设想出种种天花乱坠的犯罪手法,加诸他审问的对象身上。

他眼光毒辣,一开始便看出格里菲斯小姐是向他陈述案情始末的最佳人选,而她确实不负所望,介绍完今早发生的一切,刚走出门去。这位忠心耿耿的打字室老员工会不会趁老板用早茶时在杯中下毒?尼尔警督构思了三条精彩纷呈的理由,又觉得不太可能,于是放弃了。

他历数格里菲斯小姐的几点特征:第一,不是下毒的那种人;第二,跟老板不存在恋爱关系;第三,没有精神失常的迹象;第四,不是会记仇的女人。那么,基本可排除格里菲斯小姐的嫌疑,从而视她为可靠的消息来源。

尼尔警督看了看电话。他预计圣裘德医院随时会打电话来。

当然,弗特斯科先生突然发病也可能是自然原因,但贝思纳尔格林区的艾萨克斯医生、哈利街的埃德温·桑德曼爵士对此都不以为然。

尼尔警督按下手边的电铃,叫人去请弗特斯科先生的私人秘书。

葛罗斯文纳小姐稍稍冷静了些,但情绪仍不太稳定。她战战兢兢地进来,全无平日天鹅般的优雅姿态,急忙自辩道:

“不是我干的!”

尼尔警督不失幽默地应道:“真的不是?”

他指了指一张椅子——葛罗斯文纳小姐通常就是拿着便条本坐在那儿记录弗特斯科先生口述的信件。她勉强坐下,警惕地瞄了尼尔警督一眼。诱奸?勒索?法庭上的金发美女?一系列关键词在警督的脑海中活灵活现,他思索的样子令人安心,看着还有点傻气。

“茶没有问题,”葛罗斯文纳小姐说,“绝不可能有问题。”

“知道了,”尼尔警督说,“请问你的姓名和住址是?”

“葛罗斯文纳。艾琳·葛罗斯文纳。”

“怎么拼?”

“哦,和葛罗斯文纳广场一样。”

“住址呢?”

“穆斯维尔山,拉什莫尔路十四号。”

尼尔警督满意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