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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全部真相

凶手。

“经过确认,电话不可能是芬利庄园任何一个人打的,但我又坚信,凶手就在命案当晚出现在庄园的人之中。由此我得出结论,打电话的肯定是共犯。我对此并不满意,只好暂时搁在一边。

“接下来我重点研究打电话的动机。这可是个大难题,只能通过评判结果来反向推导。而这通电话的结果就是——谋杀当晚就案发了——否则多半要拖到第二天才发现。这一点你同意吗?”

“是——是啊,”我承认,“没错,如你所说,艾克罗伊德先生吩咐任何人不得打扰,因此当晚很可能不会再有人去书房了。”

“非常好。这不就更进一步了吗?但案情依然胶着。当晚案发,和第二天早上才发现死者相比,凶手能得到什么好处?我的唯一推断就是: 凶手想控制案发的时间,确保破门而入时他也在现场——或者可以马上赶到。接下来看事实之二——有一把椅子被人从墙边拖了出来。拉格伦警督不以为意,忽略了它的重要性。而我恰恰相反,始终认为这一点极为关键。

“你在手稿中画了一张清晰的书房布局图,如果你带着它的话,一看就会发现——帕克所指出的椅子被拖出后的位置,正好位于房门和窗户这两点之间的直线上。”

“遮住窗户!”我迅速反应过来。

“你和我最初的想法一样。我原以为拖出椅子可以挡住窗口的某件东西,以防止从门口进来的人看到它。但很快我就推翻了这一假设。因为这把老式椅子的靠背虽然很高,但也只能挡住很小一部分窗户——仅仅是窗口与地面之间的那一部分而已。不,我的朋友——还记得吗,窗前摆着一张书桌,桌上堆放着书籍和杂志。而这把椅子被拖出来之后,便完全遮住了桌子——转瞬间,我隐约窥到了真相的一角。

“凶手是不是不想让人看见桌上的什么东西?是不是凶手放在那儿的东西?虽然当时我还毫无头绪,但围绕这一点,却能归纳出几个有趣的条件。例如,那件东西凶手作案时不能带走; 而案发之后又必须尽快将它移除。于是,凶手必须借助那通电话,才有机会在发现尸体时身处现场。

“警方到来之前,出现在现场的有四个人: 你、帕克、布兰特少校,以及雷蒙德先生。我立刻就排除了帕克,因为无论何时案发,他必然都在场。而且椅子被拖出来的事也是他告诉我的,所以帕克是清白的(谋杀和他无关,但我仍然认为他很可能就是敲诈弗拉尔斯太太的人)。雷蒙德和布兰特的疑点不能排除,因为如果第二天一早才案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