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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7章 方向相反

机械性窒息会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的痛苦,于是抓挠形的抵抗伤就极为常见。

在他杀案件中,如果行凶者用手掐受害者的脖子,那双罪恶的手,往往会留下被害者用指甲造成的伤痕,成为被捕后无可抵赖的罪证。

所以也有更精明的凶手,选择从背后用绳子来结束对方的生命,这时候受害者就会努力去抓脖子上越收越紧的绳索,从而在自己的皮肉上留下垂直于缢沟方向的抓伤。

上吊自杀同样会有类似的现象,即使选择死亡的意志非常坚定,自杀者在生命最后历程所承受的剧烈痛苦,仍然会让他不由自主地去抓挠那条夺命的绳索,把自己脖子抓出伤痕。

并且死相非常难看,面容扭曲狰狞,嘴微微张开,脖子被拽得不正常的歪斜,整个人就像挂起来的死鱼……

但是,上吊自杀者在自己脖子上留下抓挠伤痕的情况,在实践中并不多见,远远低于他杀。

原因在于,站在椅子上悬梁自尽,绳圈的长度如果正好与下颌齐平,自杀者要把脖子套进去就比较费力,甚至需要踮起脚尖,而站在椅子上这样做的时候又难以保持平衡,加上临死前的心情激荡,失败的概率很高。

秦林记得从前看过一个案例,有位倒霉蛋从凳子上摔下来四五次,才终于把脖子套上绳圈,结果了自己的性命,而他身上的摔伤擦伤被家属作为他杀的疑点提出来,并且不依不饶,使办案方面焦头烂额。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绞索和人站在垫脚物上的位置高度相比,都会长那么一尺半尺,这样死者在把它往脖子上套的时候,绞索是松垂着的,动手相当方便——并不需要刻意,自杀者踩着椅子凳子把绞索往房梁上搭的时候,下意识地就会这么做。

这次也是同样的情况,将被割断的丝绳复原之后,再选择和朱应桢身高相等的曹少钦站在同样一把椅子面,发现作为绞索的丝绳套上脖子,还有一尺左右多余的长度。

那么问题就来了,因为绞索长了一尺,套在朱应桢的脖子上呈松垂状态,当他踢翻垫脚的椅子时,身体也就往下坠落一尺,然后松垂的绞索才猛地绷紧,勒紧他的脖子,结束他的生命。

和想象中那种白衣飘飘,青丝披散,踮着脚尖把脑袋伸进绳圈,最后平静地挂在空中晃来晃去的死法绝对不同,其实人的生理学特征决定了脖子并不能承受太大的重量,一尺的下坠高度形成的力量,瞬间就能阻断受刑者的颈部大动脉和椎骨动脉,导致大脑缺血死亡,甚至连受刑者的颈椎骨,都有可能在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