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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章

每当大幕拉开,华灯齐放,他就喃喃地问自己:如果我不是我,那么我又是谁?

按照剧情,他死前应该说一句话:“你们有两条道路,要么带一头骆驼穿过针眼,要么带一束花到自己的坟头。”可他总是记不起这句话,他是个蹩脚的演员。

在诸多的结局当中,有一个是他最喜欢的:当他功成名就,回到最初的小饭馆,他会遇到一个年轻人,他送他一支笔,说“喜欢笔的不是坏人”,然后带他进入那座豪华行宫,带他挥霍、吃人,饮尽杯中之血,这个小伙子就会变成他自己。接着是又一度的轮回,还是那家饭馆,还是那支笔,一个更年轻的年轻人出现了,继续挥霍、吃人,一步步重蹈从前的道路。

在这无穷无尽的轮回之中,结局其实并不重要,每天都是一样的,只是细节不同。还有一些是他不喜欢的,比如让他吃掉自己的脑,这符合最古老的伦理法则:吃人者恒被吃之。他也不喜欢死,他一直想知道句号之后有些什么,所以他总是这样发问:“我死了,然后呢?”

剧场起火那天,他尝试了一个不同的结局。那时戏正演到高潮,美丽的女郎且跳且唱,小女孩七窍流血,呜呜痛哭,猴子庄严地念诵佛号,辽阔的剧场内充斥着贪婪的咀嚼之声。就在这时火烧起来了,那盏神秘的灯无风自燃,烧着了那本名叫《多数人死于贪婪》的书,那本书烧着了垂台大幕,大幕烧着了整个剧场,火焰熊熊地燃烧着,那本书页页焦黑,只剩下最后的尾章,年轻人坐在大火中央,慢慢读完了这个永远不会上演的结局:

在地底三百米的深处,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我的钱装在一只巨大的筐里,这只筐就在我的身边。

吃人者应该被活埋。我的朋友这样说,这是他最后坚守的道德。如果你吃过人肉,请你躺在我的左边;如果你喝过人血,请你躺在我的右边;如果你穿过人皮,请你躺在我的筐里。

在黑暗的地底,我是这世上最富的富翁,守着我的筐,我正在慢慢腐烂。

如果我的眼还能睁开,我就会看见阳光最烈时,洞壁小孔透进来的那一点点光,它飞舞着,歌唱着,像天使一样飘飘而来,照亮了整个黑暗的地底……

如果我的耳朵还能听见,人类的语言就不会在烈火中烧死,遗落的果实满贮爱情,爱人吮着甜蜜的汁,就像月光洒满生前的路……

如果我的嘴还能张开,我就会叫出每一个生还者的名字,每一个爱我的人都是我自己,每一个恨我的人都是我的亲人,残破的寓言久酿成诗,夜夜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