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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谈:勇敢一点

TEXT 笛安

几个月前,我在飞机上看完了那部票房很好的台湾电影,《我的少女时代》。我看的时候就在想,若我回到我的那个闪着光的青春期,我会告诉十六岁的自己:亲爱的,你放心好了,你长大之后并不是那种你鄙视的胆小鬼。

十六岁的时候我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个胆小鬼。那时候,我们太原有个很有名的迪斯科舞厅,是的,我知道你们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那你们就去找找怀旧电影吧,在我的记忆中,少年时的我们口口相传的很多传奇的发生地,就是在那家据说很大的迪厅,名字居然叫“中国城”。

是的,这就是“南极城”的原型。那个神奇的所在,那个所有坏孩子的圣地,那个小混混儿理所当然地追逐小美女的地方……没听说过什么人真的买了门票进去跳舞,那里明明是一个江湖,太多的事情都比跳舞重要多了。于是,形形色色的故事就这样在少年人之间传了开来,谁和谁在“中国城”搞对象了,谁又因为抢了谁的女孩被群殴了,哪派人和哪派人在舞池里火并了,又有谁偶然遇见了传说中的某某某,其实也不像人们说的那么漂亮——时至今日,作为成年人的我,回忆起当初种种的故事,只有一个疑问:如果他们说的故事都是真的,那么“中国城”的老板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何会这么有耐心,允许这么多孩子在他的场子里胡闹——他还怎么赚钱呢?

2010年夏天,我写了这篇名叫《南极城传》的小说。当时我只想写点什么送给我青春里非常珍贵的一部分记忆。写好之后我不喜欢它,以至于这些年来我甚至没有把它收入我的小说集,可是直到最近我才想明白我为什么不喜欢它——因为任何一篇小说,不管有没有作者本人的情愫在里面,不管作者个人的经验缠绕得多深,都不应该为了记忆去写——有时候个人的情感会妨碍你对整篇小说结构上的判断,当你过多代入个人情感的时候,就像喝了点酒,你以为自己柔情满溢,可事实上,在醉意中,你的表达的触觉是迟钝的。再隔段时间回头去阅读自己写的东西,便觉得不知哪里表达得好像有点问题,总之不够动人。

写作虽然发源于每个个体想要记录自我的渴望,但是玄妙的是,一个写作的人,跋山涉水,最终发现,原来优秀的作品,要的是那个所谓“自我”的消散,至少不能在写作时永远想着要如何强调它。读者没有义务欣赏任何一个人自恋的表演,而且,更重要的是,想要达成一部真正好的作品,你的“自我”也许像空气一样,字里行间无处不在,可是,又能真正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