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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三年(二)

“小烦”很烦。

小烦是一个身体年龄二十六岁,心理年龄永远都长不大的叛逆女孩。朋友们都说,她偷东西,她打架斗殴,她偷窥窃听,但她还是个好女孩。对于这一点,所有受害人都是赞同的——不赞同的全都已经离开了裂谷城。

但最近好女孩儿很烦,因为她快被这个不要碧莲的世界气炸了!

真的。

……

三年前,小烦是一名资深的盗贼工会成员,就是那种热衷于把别而钱变成自己的职业。

小烦家里其实很有钱,但她宁可住在潮湿肮脏的鼠道那种地方,跟布尔乔林这种老偷儿混在一起,结识达志这种暴力分子,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也不愿意回家当她的大小姐。偷窃、抢劫、殴斗、胁迫,这就是她生活的主要内容。

让人惊奇的是,她甚至是此中好手!

哦,这么一说,好像小烦还有点儿反社会人格……

当时正是盗贼工会刚刚重创,在黑棘家族与城主双方联合压力下,濒临崩溃的低谷时期。盗贼工会之中弥漫着悲观情绪,似乎下一刻就要彻底解散,只有小烦等寥寥几个人是坚定的贼派——事实上连当时盗贼工会的领导人都已经背叛了组织!

但小烦依旧坚信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会有某个人走进鼠道,来到盗贼工会的据点大漏壶——不管是男还是女,她/他的名字一定叫查内姆——那人将带着工会崛起!实现盗贼的逆袭!因此她一直坚持着。

可惜小烦看到了开头,却没有看到结尾……

确实有个人冲破一切阻碍走了进来,她身披七彩祥云,她霞光万丈,她举着奇怪的武器对小烦说——“举起手来,缴枪不杀”。

沃特法克!

那一刻,小烦想起了自己还没过完的青葱岁月,想起了如果她死了自己家就要被别人花的钱,想起留个26年的珍宝膜之身,想起了藏在床下地板下密室下的那半块馒头……于是她只能委委屈屈的投降了。

然后,在经过三天学习后,她摇身一变成为一名光荣的裂谷城城管。而城管队长就是那个脚踩祥云抓住她的女人,南里香。

……

当城管,这一点都不酷!小烦心里是拒绝的。甚至于,她已经想完成义务期限就回家当她的大小姐,嫁人都比这强!

她之所以还老老实实的呆在城管队,完全是为了想看南里香的笑话。

在小烦看来,南里香从商人那儿拿钱组织卫队,简直比她还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