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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回忆杀

全天下最好的小虫虫, 总能在他的心将将变冷的时候,伸出暖乎乎的小爪爪,给他捂热了。

魏禹哑着声音,缓缓说:“好。”

李玺叹了口气, 软乎乎勾住他的肩, “本来呢,我就是过来给你送个饭, 顺便告诉你一声, 圣人允了, 说完就走, 绝不留恋。可是, 你现在露出这样一副好脆弱好难过好需要我的样子, 让我怎么狠得下心?”

“那就不要走。”魏禹望着他,神情很认真。

李玺晃晃兔皮小帽儿,“不走怎么办,这里这么小,我饭也没吃,你的床让给我睡吗,胡辣汤也分给我喝吗?”

魏禹点点头,把他按到床上, 汤也端过去,作势要喂他, 一本正经,完全不像开玩笑。

李玺乐得倒在床上, 笑嘻嘻地看着他。

魏禹逆着光,端着汤,白衣不算新, 却很干净,袍袖搭在书案上,案上放着一盘棋,两册书,陋室狭小,墙皮剥落,烛火昏黄,却莫名令人安心。

李玺一恍神,莫名觉得眼前的一幕无比熟悉。

十年前的记忆神奇地跳了出来——

那年他六岁,打碎了送给杨氏的白瓷陶俑,为了给她寻一尊更好的,甩掉护卫,偷偷跑去东市,却迷路了。

是魏禹把他抱进屋里,擦洗干净手脚,放到床上,还端着粥碗,一勺一勺喂给他吃。

就像现在一样。

那时的魏禹还是个青涩的少年郎,在李玺的记忆中,却觉得他高大又可靠。

还很好看。

比他见过的所有人都好看。

所以他才会心甘情愿赖在那个比他的床还小的屋子里,完全忘了回宫的事。

还要看着人家写字,觉得人家的手长得好看,又要抱着人家的胳膊睡觉,顺便暗搓搓捏捏手指。

就像现在……

食指和中指支起来,模仿人走路的样子,走啊走,走啊走,走到魏禹的手旁边,假装累倒,贴在魏禹手背上,捏了捏。

“你的手变大了,也硬了。”

魏禹显然也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一晚,放下胡辣汤,把胳膊递给他,“要抱吗?”

李玺毫不犹豫地抱住,“还要看你写字。”

魏禹失笑,“不如从头开始?”

李玺立即听懂了他的意思,并且不觉得是玩笑话,而是积极地跑到外面,找了个墙角,一蹲,抱着膝盖呜呜哭。

没有柴禾,就用木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