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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是他收获满满之后和猎物的合影,但是有个问题,他的枪用的太小了。

在德克萨斯州,猎物的种类不算少,但是主要的猎物有两种,就是对农场有害的入侵物种野猪,对牧场有害的郊狼。

而鲁格22步枪因为用的是22子弹得名,枪很小,很轻,后坐力小,威力非常小,也就能打打兔子野鸡之类的小动物,打狐狸和郊狼这种小体型的食肉动物也行,但是距离都不能超过一百米,因为子弹的威力太小了。

对美国这个枪文化极度发达的国家来说,打什么猎物用什么枪是常识,或者反过来,用什么枪适合打什么猎物,这真的都是常识。

打野猪该用至少223以上的子弹,也就是556毫米nato弹的民用版本,但是基本上,或者现在很流行的300blk子弹,打稍微大些的野猪都会用上308子弹,当然,追求大威力而不是够用就好的话,那么308弹,或者30-06子弹,甚至是338马格南都没问题。

但是用22lr子弹打野猪,不能确保一击毙命的,这对狩猎文化很发达的美国来说,是不人道的行为。

先不说用什么子弹把动物打死是否人道这种事合理与否,就说对于一个得克萨斯的猎人来说,还是有钱有地位的人,用鲁格22这种廉价老步枪打猎就不对。

怎么比喻呢,就像高光开一辆桑坦纳去泡妞一样。

放下了咖啡杯,高光拿起了照片开始仔细端详。

而涉及到了自己的专业领域,罗拉往高光身边凑了凑,跟高光一起开始端详照片。

“这野猪……也不对,中枪的位置不对。”

罗拉皱起了眉头,她从高光身侧伸出了手,指向了照片里最大的一头野猪,道:“腹部中弹,一个合格的猎人怎么可能打野猪腹部,这一头野猪……让我仔细看看。”

罗拉拿起了照片,她仔细的看了很久,然后她疑惑的道:“没有枪口,心肺区没有中弹,侧面没有伤口,那就是正面中弹,如果是正面中弹的话会是哪里?为什么要射击正面?”

高光伸手又从罗拉手上把照片拿了回去,然后他开始沉思。

罗拉是阿拉斯加荒原上的猎人,别人打猎是为了娱乐,而她打猎是为了吃肉,是为了生存。

打猎,如果是为了获取肉食,或者仅仅是为了成就感,也该瞄准动物的心肺区打,只有这个位置可以确保猎物一枪毙命,而往屁股上打一枪,猎物可能跑出去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直到失血过多才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