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打量了高光一番,出门接人的壮汉似乎对高光的样子非常吃惊,他皱眉道:“你就是疯狗?”
高光只能点了点头,道:“是我,我带来了昨天的传真。”
高光再次拿出了昨天签的合约,合约是萨姆先签了字,传真给他签字后再传真回去,但这份文件没有什么法律效力,只能算得上是一张路条了,今天真正到了地方之后,还得再签一遍才行的。
看过了文件,壮汉点了点头,他看向了迈克和格兰特,可能觉得面前的疯狗看起来形象不大对路,但迈克和格兰特的形象,非常好的弥补了高光的形象缺陷。
终于,壮汉对着高光伸出了手,道:“我是萨姆。”
萨姆比高光稍微高了点,但壮了很多,而且看上去确实挺帅的,和高光握手之后,他很严肃的道:“把车开到路边别在门口挡着,让你的人在车上等候,你先跟我来一下。”
交待了两个不省心的员工暂时等候,高光跟着萨姆步行进入了豪宅。
高光见识过史密斯先生的豪宅,而比佛利山庄的这栋豪宅占地更大,位置更高,而进入豪宅内部之后,也是更加的金碧辉煌。
两个人就守在大厅的门后,他们虽然穿着西装而不是战术服,但西装外面却套着防弹背心,而且手上就端着自动步枪。
就算富豪会有保镖,或者持枪保安来保护自己的安全,但没有那个富豪愿意看着荷枪实弹的人在眼前晃悠,除非是这个富豪的安全真的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大厅里没有人,一个端着枪的人向前一步,似乎要拦下高光,但萨姆摆了下手,于是那个持枪守卫又退了回去,而萨姆则是对着高光做了个请的手势,道:“请跟我来。”
不用搜身吗?不用验证身份什么的吗?
高光有些好奇,但他还是跟着萨姆穿过了大厅,来到了一间好像是书房的房间。
房间很大,摆了几个书架,书很多,还有一扇非常大的落地窗,但是窗户被白色的纱帘挡住了,窗户前面有张硕大的书桌,书桌上放着歌雪茄盒,还有抽雪茄用的东西,另外还放着一个冰桶,冰桶里有一瓶红酒。
在书桌和窗户之间后面摆放着一张躺椅,躺椅上有个男人正抱着一本书在看。
“先生,史密斯先生推荐的人到了,他就是疯狗。”
窗边的人放下了手里的书,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他从躺椅上转身,双脚踩到了地上,上下打量了高光一眼后,饶有兴趣的道:“你就是史密斯先生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