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魔法装备,自然要试验一下。此刻已经是仲秋时节,天气颇凉,但距离结冰却还早。所以詹姆就带熊猫去了自己的地下室,到冰窖里面试验这件装备的效果。
富裕人家大多会挖冰窖,冬天的时候将冰块储存进去,夏天可以随意取用,十分方便。只是色雷斯城地处西大陆的西部偏北,气候其实并不炎热,按说用不着什么冰窖。詹姆家这座冰窖,怕是摆设的成分居多。
看到熊猫在冰窖里面四处打量的模样,肯特管家笑着说:“这间地下室本来是这座别墅的刑房,初代家主住进来之后说‘男子汉做事要光明磊落,有仇的一剑剁了就是,用刑房折磨人,不是好汉行径’就把刑房改成了冰窖。”
熊猫这才明白缘由,忍不住笑了,对那位去世多年的初代爱德华多了几分好感。
见微知著,爱德华家族的家风想来相当不错,难怪詹姆到穆兰达那的时间不长,就已经有了很好的名声,以至于他担任巡防司副司长的时候,并无什么流言蜚语。
这样的家族,就算暂时不能发达,迟早也会飞黄腾达的。
冰窖里面十分寒冷,和寻常人家的冰窖不同,爱德华家族的冰窖不仅仅挖得深,还有魔法效果。四壁、屋顶和地面上,都能看到魔法阵的痕迹。只是熊猫对魔法阵没什么研究,不清楚它们是用来干什么的——想来估计是保温用的,或者干脆就是制造寒气的。
冰窖里面堆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冰块,但弥漫在其中的寒气却仿佛比寒冰更冷,只走了几步,肯特管家就拖住了詹姆,不让他继续深入。
詹姆有些不高兴,但却也没固执己见。他知道自己的实力,想要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走进那么冷的地方,短时间内或许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事后很可能会受凉生病。
眼前正是争取出征机会的关键时刻,每一个想要入选远征军的贵族都在尽可能保持身体状态良好,要是他现在生个病的话,机会就肯定会从眼前溜走,抓也抓不住。
熊猫一个人走到了冰窖的最中央,只感觉寒气逼人,甚至比冬天的塔拉汗领都要严酷。这些寒气仿佛钢针一样,轻易就穿透了衣服,朝着皮肉里面攒刺进去。如果不是他身为熊人,有毛皮能够抗寒,只怕现在已经冷得哆嗦个不停,就像是寒号鸟一般。
他抬起右手,露出了手腕上戴着的红宝石手镯,念起了启动这件魔法装备的关键词语。
“菲尼克斯!”
红光从手镯上升起,顷刻间就笼罩了他的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