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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三章 惨败 (补上月月票七更之一)

,很可能会被投出局。

“如果白队还不清醒的话,那我迟早要出局,我来是争取胜利的,而不是保存自己的。”萨斯道:“他们应该意识到,他们的组合完全无法发挥出他们的能力。其实经过两轮比赛,有几个人已经确定,你、我还有九号、十号四个人是具备临场应变作战能力的人,所组建的队伍应该是以我们四人为核心组建出的队伍。他们想法太简单,你看原先四人组,一个身手不凡的保镖,一个出色的白帽子,一个擅长侦查的人,还有一名苏格兰场探员,似乎该有的元素都有了。这队伍可以称之为完美。但事实不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队伍不能是缺一不可的,应该是在缺少了任何人的情况下,都能维持运转。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万金油,万金油不好找,太少了,出色的人才都不会是万金油。但是有一种人可以代替万金油,那就是临场应变能力强的人。”

萨斯再道:“四人组中,保镖临场应变能力最强。但是缺乏了宏观思维,杀手在现身枪杀时候首选他,并非没有理由。因为射杀其他人,保镖还有搏斗和攻击的能力。但为什么杀手不是最先用匕首杀死保镖,而是杀死了侦查者呢?因为九号侦察者有应变的能力,如果第一个目标杀死了保镖,九号就会立刻判断出杀手思路,这就叫临场能力。”

聂左道:“反过来说,黑队中这位杀手。非常厉害。”

萨斯沉重的点点头:“是的,我认为我也见多识广,但是我可以说,这杀手是我遇见最厉害的一个。沉着、冷静。不仅杀人手法娴熟,最难得是分析能力。按照我的预计,第一次任务时候,他用匕首杀死九号。并没有打算立刻对另外三人下手。而另外三人表现让他做出了立刻下手的决断。这种品质非常难得,因为对手不可能在震惊之中调整思绪,让自己逻辑思考恢复。”

这时候。十号,三人组失败者,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私家侦探道:“杀手不是最难对付的一个人,或者说杀手是最难对付的其中之一。”

“哦?”萨斯和聂左看向十号。

“我们今天对手非常强大。”十号说着,双手一搓,变出一枝玫瑰出来:“你们看见我怎么变出来的吗?”

“当然。”萨斯和聂左回答,聂左补充:“我事先知道是怎么变,所以会注意。”

十号道:“他的手速远超过我,我们到达目的地后,我们的一个人被偷了。”

“人被偷了?”聂左和萨斯惊讶问。

“是。”十号叹口气。三人乘坐出租车前往任务点,两人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