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凉的镊子,在齿缝里刮擦。
没多久,鱼刺被取出来,池屿感到一阵轻松。
他松口气,睁开眼,冷不防被傅一瑄怼近的脸吓一跳。
“我去,你咋离我这么近?”
这个距离,实在是突破直男底线,要是他俩谁凸嘴,没准都亲上了!
何况——傅一瑄甚至还捏着他下巴。
不过,凑近了看,傅一瑄这家伙皮肤还真好,不说吹弹可破,确实见不到什么毛孔,皮肤还白,看着滑不溜秋的,手感估计不错。
想摸。
手贱的池屿,还真忍不住上手摸了。
“靠,哥们儿,你不会半夜偷偷敷面膜了吧?”
反正没女朋友给他摸,摸兄弟过两把手瘾也好,兄弟也挺香。
还别说,傅一瑄的脸,摸起来真滑啊……
于是,池屿摸了一下,又一下,又又一下,又又又一下。
直到空气凝滞半晌,二人对视,他才意识到不对劲。
卧槽,他摸傅一瑄脸,对方捏他下巴,距离又这么近,他还是个跪坐在地的姿势……
怎么看,都像妥妥的基佬行为!
哒咩!绝对不可以变成恶心的死基佬!
直男的警钟在心里敲响,池屿手指着了火似的,赶紧抽回。
“你刚才摸的好像很开心?”
傅一瑄面无表情松手,把手里的镊子放在桌面。
池屿讪讪一笑,摸了摸后颈:“这不是单身了太久,饥那啥渴了嘛……”
傅一瑄:“……”
池屿心虚,用傻笑掩饰尴尬,站起身,不经意间瞄到傅一瑄的手指,有道血痂。
因为傅一瑄皮肤白,暗红血痂在手上分外醒目。
“诶,你的手咋了,怎么看起来……像被咬的?”池屿下意识抓起他的左手观察。
池屿浑然不知,这道咬痕,自己才是罪魁祸首。
傅一瑄由他抓着,眼底闪过戏谑的光:“被狗咬的。”
池屿“啊”了一声,放开他的手,迷糊道:“我记得你不喜欢狗啊,怎么会去主动摸狗?”
傅一瑄:“因为那只狗我挺喜欢。”
池屿更震惊了:“啊?别人养的吗,它主人怎么不叫住它啊?”
“不是别人养的,是一只——”傅一瑄顿了一下,悠悠开口,“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池屿莫名鼻子一痒,转头打了个喷嚏。
他吸了吸鼻子,愤愤道:“啥狗这么凶啊,被抓起来阉了就老实了!”
说完,池屿又打了个喷嚏。
池屿:“?”
连打两个喷嚏,池屿心里寻思,不会是因为下午淋雨,要感冒了吧?
看来他得加紧锻炼,增强身体素质!
今晚就开始做一百个俯卧撑!一百次卷腹!
傅一瑄:“你怎么知道是公狗?”
池屿信誓旦旦:“我外婆家养了一只小母狗,可乖可温顺了,只有公狗才那么嚣张可恶!”
说着,他甚至抬起拳头,“那只叼毛狗在哪里,一瑄,你告诉我,哥等会儿就去蹲点,敢欺负我兄弟,老子抽得它汪汪狗叫!干他丫的!”
男人的中二魂燃起,池屿又是个实干派,已经倾身探头,去查看四周的趁手工具。
扫把还是拖把,要不还是拿锅铲?
带个锅盖当盾,锅铲负责充当武器,加上自己卓越的身手,灵活的闪避,绝对能把那只坏狗训得哭爹喊娘!
池屿躬身握拳,一副蓄势待发的模样,目光炯炯看向傅一瑄,“兄弟,咱们强强联手,干就完了!”
傅一瑄:“……”
“不用了,我是上礼拜被咬的,那只狗已经不在了。”
且不说那只狗存在不存在,就算真的存在,自己也不可能做出找狗打架这种愚蠢之事。
池屿简单粗暴的脑回路,令傅一瑄甚至怀疑,对方的脑子褶皱是否比平常人光滑?
池屿的热血心肠不死,挥舞拳头激愤道:“你给我说上次它咬你的具体位置,具体又长什么样,我这几天去蹲点,到时候叼死它!”
傅一瑄:“?”
他斟酌两秒,道:“今天早上,我好像看到一只相似的狗,被用狗链拴着溜街,应该是被人带回家领养了。”
池屿一腔热血,瞬间被浇冷。
他颇为遗憾,唏嘘感慨:“这种叼毛狗都有人要啊,看来它主人人品挺好的。”
傅一瑄没有说话,嘴角却微弯起,眼底笑意森冷。
人品好?呵。
“嘿咻!嘿咻!98……99,100!”
做完第一百个俯卧撑,池屿大汗淋漓,拿手抹了把身上的汗水。
身体虽然累了,但精神满足了,肌肉肯定也在体内蓬勃生长。
池屿拿出手机,调整自拍模式,下巴抬起,露出流畅锋利的下颚线,又将镜头稍稍调整,直到能看见他使劲挤出的肱二头肌。
现在的女孩们,大多不喜欢吗喽般的细狗身材,他一定得维持肌肉,本来就没钱,要再没个好身材,怎么能打动“宣艺”的芳心?
拍了几张满意的荷尔蒙帅照后,池屿心满意足保存。
真帅!池屿,你真不愧是男人中的男人!
要是有个好工作,更是爷们儿中的战斗机了!
靠运动发泄完精力,池屿的郁闷排解出去不少。
抽纸巾擦去身上的汗珠后,他一屁股往床上躺,轻快得好似旋转升天。
两天没和宣艺聊天,甚是想念。
回味宣艺的嫣然一笑,池屿的骨头,现在还能酥两把。
他打开微信,正兴冲冲要找美女,手机电话铃炸得他心一震。
是他妹池念。
池屿上半身还光着呢,怕带坏妹妹,有损长兄形象,赶紧手忙脚乱套上衣服,寻找合适的角度后,才按下接听键。
“哥哥,你怎么还穿那么丑的睡衣,也不买几件好看的!太邋遢难看了吧!”
不愧是亲妹,开口就是吐槽他的老汉背心睡衣。
屏幕里的池念,冲池屿翻了个大白眼,表示对她哥形象的不满。
兄妹俩长得不太像,池屿的五官像他妈,英气十足,小麦色的皮肤也随他妈。
池念五官随他们父亲,杏眼翘鼻,皮肤白皙粉嫩,才十八岁的小姑娘,手里抱着熊猫玩偶,看起来青春灵动,十分讨人喜欢。
池屿嘿嘿一笑,挠了挠头,“这不是穿久了,舒服嘛!你们小姑娘穿得漂亮就行,你哥这种纯爷们儿要啥形象?”
听他说这话,池念气不打一出来。
她哥明明长得挺帅,但总穿得邋里邋遢,衣品也很不行,平时出门不是这套运动T恤运动裤,就是那套运动T恤和运动裤。
发型也不打理,基本剪到不扎眼的长度就完事,理发超过二十块,都不带那家店看一眼的。
“哥,你懂不懂现在女孩的审美啊?”
“现在的女孩子,都超级讨厌借着大男子主义邋遢的油腻男,你再不收拾一下自己,我看等你四十了,都没有女孩儿愿意搭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