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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闻香录 又紫 13150 字 2个月前

“呵呵,就喜欢听你说实话!”

莫明珠上马车,嘱咐云桃把香水都放好,千万别洒了。莫奶娘年纪大了,走哪儿都不方便。莫明珠挑云桃权当找个伴儿了。再者,十二三岁的年纪,正好方便培养!

“小姐,你看,天上的云彩好漂亮。”

莫明珠撩开马车窗帘往天空一瞅,果然,满天的朝霞,东边的天空是赤红,西边的是暗蓝,缓缓渐变,绚烂美丽……

云随风动,朝霞变换。

在这同一方天空下,另一处地方——皇宫内院,倾城宫。墨非白从满天云霞收回视线。

最近几日倾城宫外多了些御林军守卫。圣旨曰,是怕宸王发疯跑出来伤到人。另外,倾城宫里伺候的奴才也减了大半,美其名曰,皇帝体恤奴才,为了减少死伤几率。现在,宫里上下无人不称颂皇帝宅心仁厚、连奴才们的安全都考虑得如此周到。

人少了,尽管映着漫天-朝霞,倾城宫反而越发死气沉沉。

墨非白收了折扇,进殿。

空无一物的大殿,屋檐高阔,轻飘着几匹宽大的帷幔。萧煜辰正盘坐在地上,运功调养,

“宸王殿下,今日身子可好些了?”

闻言,萧煜辰缓缓睁开眼睛,眸光如星辉点点。

“嗯……你的天无香,不若改为催眠香算了。”

萧煜辰整整睡了九日!

那记忆越深刻,所需要的时间越长,只能说明他把莫明珠记得太深了,可不能怪他呀。墨非白轻摇万香扇遮住似笑非笑的唇,斜眼偷瞄萧煜辰的神情。

“宸王殿下,你真不要我告诉你,拿掉的那段记忆是什么吗?”

萧煜辰冷瞟了墨非白一眼,又闭上眼睛。

墨非白:“……”

竟,被无视了!

“你真不想知道,一点不好奇?”

墨非白不甘心,引诱。

“不想。”萧煜辰淡道。

‘呵呵,简直无法相信这是当时捏着女人的手,咬牙说不信命的宸王啊。’墨非白以万香扇扶了扶胸前那缕长发。

“你就不怕忘记什么重要的人和事吗?”

“你做事向来理智,我既允许你留在我身边,便不会怀疑你的做法。再者,我现在很好,便说明那段记忆可有可无,并不重要。不重要的东西,不值得费时间……”

墨非白闪烁了下眼神。现在的萧煜辰,分明比和莫明珠在一起时冷情了不少。缺少人情味儿……其实,就算萧煜辰问,他也不会说。

想起自己那承诺,墨非白暗暗叹了口气。他倒好,忘了干净,害他以后就要多照顾个拖油瓶莫明珠。萧煜辰说的,要他保莫明珠,荣华富贵、幸福无忧。

墨非白想起莫明珠那黑胖的身子,以及脸上横七竖八的小伤疤,叹气连连。“有点儿难啊……”

恐怕没人要啊……

墨非白故意自言自语罢,瞟了眼萧煜辰,竟见他浑然当做没听见,继续练功,根本不理他。‘当真是,一点都不温柔……’

残碑上的文字记载,异世人有能透视的眼睛,能够看穿宝藏所在,此人出现,关于宝藏的秘密会浮出水面。更重要的,是碑文上记载,异世人的出现,是萧煜辰掀起血雨腥风的开端。

不成功,就是死。天下霸主,哪有那么好当的!再何况,究竟是开创出太平盛世,还是生灵涂炭、天下大乱、自取灭亡,还未可知呢。

所以,最关键就在这“未可知”上。导-火-索异世人,究竟是福、是祸,无法预知。墨家祖上传下祖训,必须按照碑文上所说,阻止这场动乱。他也是照做而已。

不能怪他。

二十多年前,萧煜辰伴天象而生,被国师预言是霸气不详之命,煞气极重,会让大齐江山不保,当年,先皇和太后本欲将萧煜辰秘密处死了,由太后亲自动手,可是最后时刻,因为太后身边一陈姓女子的阻止,救了萧煜辰一命。

萧煜辰十二岁,先皇、太后就把他送上战场,让他自生自灭,却没想到,反而造就了个“战神”宸王出来。

这放常人身上是不可想象的,可萧煜辰他就做到了。

尽管大齐上下称赞战神宸王勇猛无敌,乃护国之神,可对皇家来说,这根本是惊吓!

只要萧煜辰在一日,只怕当今皇帝就一日夜不安枕。所以又是下疯药,又是禁军囚禁。

“唉……”

墨非白思量着这些前程过往不禁叹气,瞄了一眼萧煜辰——还在练功。仿佛什么腥风血雨,都不能影响他分毫似的。

萧煜辰看似冷酷无情,实际心地,比这后宫中阴谋诡计之人都来得正直善良,重情重义。不然,他也不会顾念着母子情、手足情,忍耐这么多年了。若换做他墨非白,定做不到这忍耐。

十几年战场生活,萧煜辰厌倦了杀戮,也无心天下。杀掉异世人,然后让“宸王”死去,萧煜辰将以龙额侯后人的身份,活在民间。不必再母子、手足相残,也可以从此摆脱不详的传闻,过上平凡的安泰日子。

这是原本的计划。

可是,莫明珠的出现,一下子,打乱了步骤!是一起走向或许是毁灭的未来,还是各自安好,过各自平凡安泰的日子,就是个问题。

墨非白斜倚在榻上,姿势优雅地看了一会儿话本子,见萧煜辰还在练功不理他,实在无趣,就闪身出去走走。

反正他已经尽力阻止了,接下来一切听天由命。其实嘛……天下大乱不大乱,他真是一点儿都在乎。

说起来,他更好奇是谁立的那碑,真是可恨,害得他挑起了莫明珠这个大丑女拖油瓶。

长成那样儿,怎么让她幸福无忧啊?难不成……他娶?

想到这儿,墨非白一个激灵。不,他还不想死!萧煜辰一定劈了他……

*

且说莫明珠带着几瓶成品香水,往外祖父铺子那儿赶。铺子在西市头,西市是东南西北四大集市中最繁华热闹的集市,小摊小贩叫卖声络绎不绝。

只要是女人,对买买买都有兴趣!所有,莫明珠忍不住,下来逛了逛,主要是了解了解市场上的芳香类物品的价格和种类,贩卖的情况。

做买卖,最重要的就是调查清楚市场需求和特点,莫明珠虽然是学医的,但是父母却是经商好手,所以从下对这些就耳濡目染。

“哎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上好的青铜面具,不是青铜不要钱呐哎!来来来,看看看呢~~”

莫明珠正挑拣着香氛,一下子被旁边面具摊小贩叫卖声,吸引了过去。

面具摊上挂着大大小小的面具,有木质的,有青铜的,也有纸糊的。或涂着七彩颜料,或贴着兽毛鸟羽。

莫明珠挑选了几个,看了看,最后目光不经意落在角落里那张青铜面具上。青铜面具上了薄灰,大概是因为看起来狰狞了些,显得骇人了,所以估计不好卖,放在那角落里。

“老板,这个怎么卖?”

小贩:“哟,姑娘,您、您这眼光够独到的啊,这面具,一般人都欣赏不来呢。嘿嘿,我给你便宜价,一两银子!”

莫明珠拿手帕擦了擦灰尘。青铜的质地立刻崭新,折射着阳光,不似刚才的灰蒙蒙难看了。莫明珠一时有些怔愣。

小贩以为莫明珠嫌贵了,生怕这狰狞的面具卖不出去:“要不姑娘你再挑一个,我买一送一!”

莫明珠回神:“好,云桃,给银子。”

云桃唉了一声,找银子。

莫明珠又挑选了个薄纱布料的面具,秀秀气气的,夏天戴着也透气。

“呀,小姐,除了要给您外祖父的银子,碎银子都用完了!”云桃道。

方才买了些小杂物。

“老板,你若信得过我,就帮我把面具留着,我下午回府拿了银子,再来取。”莫明珠道。

好不容易来个想买这面具的人,小贩忙不迭答应,端看莫明珠一身穿衣打扮,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姑娘,不可能赖的。

待莫明珠的马车走远,小贩才看见她的手绢儿给落下了——“姑娘,姑娘你的手帕……”

人潮熙攘,莫明珠马车已经走远了。

☆、第29章 香喷喷,香喷喷

西市头。莫明珠刚下马车,就看见外祖父门前的围满了人。

“发生了什么事?”

莫明珠忙拨开人群,一看——上回的伙计又在关门!

上回是下午关门,这回,大早上就关上了!

伙计一看,愣了好久才反应过来,来人是上回分辨香料的莫大小姐,明珠。现在莫明珠瘦了一圈儿,他差点认不出!

伙计委屈脸道:“莫大小姐,这几天铺子里一点生意都没有,老爷说铺子生意就不做了,昨天已经把盘售店铺的告示都贴出去了。唉,这回,是真关门了……”

“去,快把那些告示摘了!”莫明珠道。

伙计本犹豫,在莫明珠的催促之下出门去摘告示。

“云桃,把香水拿好,别洒了。”

莫明珠大步往里走,进内堂之后便见屋子里的摆设物件儿都打包了好,打算搬迁。外祖父、外祖母正陪着个身宽体肥的胖子看铺子。

这胖子人称“秦老板”,是做绸缎生意的,最近得知老两口这铺子做不下去,要卖,打算压低价来盘。这西市头最热闹,位置极好!

才几日不见,莫明珠便见一双老人越加憔悴了,二老心疼不舍地看着自家铺子,却又满脸无奈。

莫明珠暗暗心疼:“外祖父、外祖母,明珠来晚了。”

二老循声看来,差点认不出来。

“你,你是明珠?”

自大睡几天苏醒之后,莫明珠便迎来了不少惊叹的目光,习惯了:“是啊,外祖母,我瘦了。”

“天啊,外祖父、外祖母差点认不出你了,让外祖母仔细看看……”莫明珠转了个圈儿让二老看。瘦了,轻纱飘动,体态轻盈。“哟,瘦了,漂亮了。”

只是比起以前乌七八糟的黑胖样子漂亮了些,还达不到莫明珠想要的地步。莫明珠但笑不语,任二老看。

莫明珠来,二老又是欢喜又是难过。欢喜的是见到莫明珠可以话家常,难过的,是以后秦家是越来越穷,作为莫明珠唯一的娘家人,都不能照顾关心到她什么,比起高氏的娘家镇国公府,实在差太远。

“明珠啊,快来,坐,坐。”外祖母拉明珠坐下,从怀中掏出一包绸缎包好的东西。“铺子是做不下去,外租父和外祖母年纪大了,没有什么好东西给你,唯有这包‘浮月香’值些银子,权当做外祖母给你的礼物,你拿去好好收着。”

莫明珠制作香水时,翻看过香料书籍,名贵香料上有记载这种浮月香,极为稀少,市面上找不到卖的。

“外祖父、外祖母,这香你们收着。铺子不必卖了……”明珠回头叫了一声云桃。

云桃“唉”的答应一声,忙取出一个长方形带盖盒子,红木的,打开来,里头齐齐整整的摆着十二只青花瓷小药瓶,顶头以红绸布包裹木塞,以密封。

“这是……”老两口对看一眼,不明白,看向莫明珠。

那侄子秦老板,本见莫明珠一个小姑娘,根本没上心注意,不经意一瞥,正好看见香水瓶,也被吸引过来目光。

“这就是明珠这些日子研究的东西,香水。”莫明珠轻笑,取出一支来,拔开木塞,立刻有芳香溢出来!而瓶里,是透明的水,散着几许粉红的花瓣。

二老接过——

“这,这是月季花的香味?”

“好香,没有一点杂味……”

莫明珠点头。“是的外祖母。用此瓶子装着,每次打开里面的香水都是纯正干净的,比起一直暴露空气里的香珠香串子,气味纯正得多,挥发性也比香膏好。”

莫明珠能看见香气,所以亲眼看着淡粉色的香味飘出来。

“那其余的这些……”老两口又打开一支,“是兰花。”再开一支,“梅花……荷花……茉莉……”

十二支,十二种花香。

老两口闻完都略有诧异:

“这浸水的芳香,仿佛更沁人心肺。”

莫明珠:“正是。不过,香水的最大优点是这些……”

莫明珠让云桃过来,当模特示范。

莫明珠拿出了一套简易的喷头装置,用竹筒和木质机关做成,略显笨重,不过这是古代,比不得现代制造业发达,也算是很难得了。

众人只见,“咻”一下,莫明珠拿着那“怪东西”往云桃的肩上一喷——水雾状的东西立刻飞出来一片。

老两口以及铺子里的伙计奴才们,都惊呆了!‘这,这什么东西,竟然能够吞云吐雾??’

莫明珠:“利用喷头,香水能够直接涂抹或者喷洒在身上任何位置,香味也更均匀,而香串子、香包,只能在固定位置。另外,香水可以根据不同的喜好,喷多喷少,调节浓淡,也可以随身携带、随时补充,而香包就不行,每次都要拆解缝合,很麻烦,挥发性也差。”

云桃转了个圈,月季花的香味缓缓散来,仿佛那香味来自发肤衣衫,整个人都是香喷喷的,还会随着她一举一动带来香气,比挂在腰上的香包灵动得多。

香包再香,也香不了身,这香水仿佛可以,最重要的是还可以随时补充,“吞云吐雾”的!

“这东西,看着挺神奇啊……”老两口惊叹,本以为莫明珠只是说着玩儿,做不出什么好东西来,根本没有指望过,却没想到,莫明珠带来了这么神奇的东西!

以前在现代,莫明珠还不觉得这喷头有什么科技含量,到了古代才知道,这真是智慧的结晶啊!这个拳头大的简易大喷头,是她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钻研出来的!

头发都掉了好多根儿!

而后,二老又是担忧。

“明、明珠,这、这香水,真能救铺子吗?”

“虽然这香水看起来不错,可是国公府的财大气粗,我们只怕不是对手啊……”

“产品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包装它……”莫明珠取出图纸,上面画着一个花团锦簇的图案,有鸾鸟的形状在其中。

“这是我设计的香水品牌图案。我们需要包装出个清晰的产品形象,打造特色品牌,让我们卖的东西与别人的不同。”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大写的“懵逼”。

莫明珠:“……”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要给香水想个创意,起个名字,赋予它一系列的故事,让人们把香水与同类的芳香物件儿区分出来,记住它、喜爱它,哪怕以后别人模仿我们做香水卖香水,但是顾客也会选择我们的香水。这就是品牌形象的好处……”

什么包装,什么品牌,什么形象……老两口听的是云里雾里、稀里糊涂!

来盘铺子的秦老板,方才也凑了过来旁听,听了莫明珠的解释大声嗤笑:“哈哈哈……哎哟我说小姑娘,你从哪里学的这些咋呼骗人的本事?什么包不包、装不装,这香水除了拿瓶子装还能拿什么装?还啥、啥品牌,什么形象,呵呵,我老秦纵横商海几十年,还从没听过。简直胡说八道!”

“我不是胡说八道!”

莫明珠看秦老板,没有半点心虚、胆怯,倒是让那秦老板意外了意外。

“呵,小姑娘,你可知道我是谁?我可是长安城里绸缎生意做得数一数二的秦老板,什么生意挣钱,什么生意不挣钱,怎么做生意挣钱,我老秦清楚得很!我说你挣不到钱,你绝对一个子儿挣不到!”

“……”莫明珠无语。一口一个小姑娘,这种端着年纪和资历,来教训年轻人的老家伙,真是哪个时空都不缺啊。

秦老板见莫明珠没有与他争论,越发挺起大肚子自豪,藐视莫明珠:“再说,你个小丫头,做过生意吗,赚过一文钱吗?年轻人,好好收起那些花里胡哨的理论,踏踏实实的跟我们这些见过大风大浪的前辈学习,才能长进,哼哼……”

莫明珠刚才就没有与他争论,不过这回秦老板的话实在有些无礼了。

莫明珠天真疑惑状:

“……奇怪,我只听闻长安城里韩家、高府经商最了得,秦老板的名讳明珠怎么从没听过?哦,大概是明珠孤陋寡闻了。不过,纵使明珠孤陋寡闻也听人说过——‘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秦老板,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对谦虚二字,您还要努力学习啊……”

“你……!”秦老板本以为莫明珠听了是个软柿子,却没想到这小姑娘伶牙俐齿,“好,我就看你们怎么办!二老,这铺子我可不要了,你们要是不做成几笔大买卖,赚个几百两,我老秦可要到处说你们笑话!哼!不知好歹!”

二老:“秦老板、秦老板留步啊……”

秦老板拂袖而去,留下老两口等一众人满面着急。

“外祖父、外祖母,你们别着急。这秦老板一看就是想乘火打劫、低价盘铺子的,铺子给了他,咱们才是亏了。你们便信我一回,按照我说的做,虽然不是一定成功,但是至少有成功的希望。”莫明珠道。

几十几百年来,从没人说过这种理论,何况还是从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口中说出来,再加上这秦老板是绸缎庄大老板,几十年生意人,他都说得那么绝对了,众人更是没有一个相信莫明珠能够将店铺起死回生的。

二老听不懂莫明珠的话,自然也觉得不靠谱,再者,莫明珠哪怕没有过去那般痴蠢了,但终究只是个养在深闺的小姑娘家,连学堂都退了,又怎么可能想出什么了不得的大主意呢?

“明珠啊,这些日子辛苦你了,不过,这些东西恐怕没用,国公府是下了决心要垄断长安的香料铺子,我们恐怕是以卵击石……”

“是啊,不若就此算了,我们服输,唉,铺子,就给他们吧……”

“……”莫明珠暗自头疼。这群人听不懂,不相信,这是个大问题!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合伙人,心要齐,才能做成事。

就在这时——

“啪、啪、啪……”

拍手声从门口传来,莫明珠应声抬头,乍见门口来了个青衣男子,头上带着青纱斗笠遮面,他身修体长,身材十分匀称,比常人高许多。那身量,让莫明珠脑海里闪过个相似的人影子,却又捕捉不住……

“真是好主意!爹、娘,长梵认为明珠的主意可以一试!”

男子声音低沉浑厚,稳步走来,青纱飘动,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

待他走近,莫明珠才想起来,这就是上次她没能见上的舅舅,秦长梵。而且,这个舅舅知道她眼睛有异,之前给她送了不少名贵药材,都是治眼睛的好药。

秦长梵斗笠面纱遮着脸,看不清,莫明珠记忆里也没有见过秦长梵的样子。恐怕也跟她一样,是个长相不太好的人。

一大早,秦长梵就出去找熟人来盘铺子,却碰了壁。毕竟不忌惮国公府的生意人并不多,没几人敢接手。

秦长梵刚回来,就听见莫明珠在说香水,以及香水的一系列包装事宜,顿觉耳目一新、眼前一亮!

他个性内敛沉稳,当即没有打扰、没有表态,而在外头听着、理解着,直到完全决定做,才一口说出。

又快又果断。

秦长梵处事稳重,二老见儿子都同意了,也就将信将疑的点了头,给与期限——一个月。

秦长梵看了看左右,堂屋人太多,恐怕泄露出去,道:“明珠,咱们进屋慢慢聊细节。”

“好。”

莫明珠心情只能用云开见月来形容,在这儿盼来个理解她想法的人,真不容易!而且这个舅舅难得还有保密的意识,可见是个做事缜密之人。

秦长梵听罢莫明珠的讲解和部署,沉默了,一语不发。莫明珠心头一凉,莫不是她说的这一通,把这唯一理解一点儿的舅舅,也说懵了吧?

“明珠,这些主意真是你想出来的?”秦长梵道。

“是啊舅舅,怎么了……?”

“……”秦长梵沉默片刻——“妙!真是妙!这个买卖方式,新奇、周全!舅舅真是不敢相信,竟然是你想出来的。”

秦长梵对着香水、喷头、图纸,以及莫明珠提出的销售计划,大感兴奋。莫明珠大松一口气!好在,还有这个聪明的及时雨舅舅支持协助。

*

秦老板从香料铺子里气冲冲出来,边走边嘀咕。一想起莫明珠那一席话他就满肚子火气!

“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能玩出个什么花样来!哼……到时候求着我回去收铺子,我非把价钱再压低一半不可!”

秦老板边嘀咕边走,没看路一下冲撞了个轿子,摔了个趔趄,抬头就骂道:“怎么走路的?!长没长眼呐!你……”

话还没说完,秦老板便被轿子的惊了一惊!

好一顶低调又华贵轿子。

秦老板也算有钱人,懂行。虽然这轿子没有像大多数的有钱人家那样镶金镶银,更可以说是通体没有半点儿金银饰品,简单,朴素。

可是细看,那轿杆子都是上乘的千金绿檀木所制,垫脚的踏板都雕刻得极为精细、堪比收藏品。连那轿帘子,是大齐没有的织锦云缎子,一匹就要好几百两,最主要的是,这等好货,这人竟然只用来做个轿子,可见根本没有将这些东西放在眼里……

“发生了何事?”

轿子里传来个沉缓醇厚的男声。立刻有随行的小厮到轿帘子边儿恭敬禀告:“禀侯爷,是个百姓不小心撞了轿子。”

里头便没了声儿。

秦老板让开,一行人继续走。

这段儿路不太平整,轿子略显颠簸,轿子里,萧煜辰侧头从窗帘缝隙里,看见间香料铺子,飘出阵阵花香。

“侯爷,是个香料铺子,要进去看看么?”

放下帘子,萧煜辰闭目养神。

“不必。”

☆、第30章 谁的,青铜面具

萧煜辰现在的身份是弃官从商的龙额侯之后,韩沉。

第一代龙额侯韩立,是两百年前大齐开国时的功臣,而后几代与皇帝关系都极好。因为受宠,所以争议不断,所以龙额侯一支退出官场,专心经商以及开办书院,只徒留了个侯爷的荣耀头衔。

传到现在,已经是第九世。

九世王侯,实在极少,可见韩氏一族的显贵,不过可惜,几代单传,香火稀少。

传言而今的龙额侯,韩沉,眼睛有疾,出门不便,所以常年以黑帽披风遮挡,只露出半张脸,行踪神秘,见过真容的人少之又少。

是以,除了墨非白几个极为亲近的人,没人知道,萧煜辰与韩沉,是一个人。

萧煜辰的轿子最终在酒楼“琼玉楼”前停下来。酒楼里立刻有打扮富贵的上等奴才,上前迎接。

“韩侯里面请,我家少爷已在里头恭候多时……”

琼玉楼,是长安城最好最贵的酒楼,是官家子弟和富家子弟声色犬马、纸醉金迷之地。萧煜辰,并不常来这种地方。

今日,是高府嫡长孙高骏锋宴请于他,先前已推脱两次,这次也不好再推脱。

高骏锋是国公府长房大爷的长子,长安城有名的名流富家公子。传言才貌双全,也十分会做生意,做什么买卖赚什么买卖,传得神乎其神,是比较有名的人物,加上有国公府这颗大树当背景,勉强能与龙额侯,以及龙额书院的神秘制香大师齐名。

一见萧煜辰,高骏锋笑迎上来。

“韩侯爷您可算到了,高某想见您一面,还真是难如登天呐。”

他穿着绫罗绸缎的阔肩衣,很气派,面相虽然不错,但眼神举止间,总透着股狡诈的犀利和精明。

萧煜辰淡淡:“高公子久等。”

萧煜辰身披金丝暗纹的带帽黑披风,半遮着脸。高骏锋知道龙额侯韩沉有这癖好,也就不在意,反而态度十分殷勤。

萧煜辰刚坐下,高骏锋就让小二上菜,道道都是山珍海味,吃得考究、

“侯爷,听说您经商手腕十分了得,不知有没有兴趣和高某合作?”

“什么生意?”

高骏锋笑挑了眉,高深莫测:“香料!我已经把长安城三分之二的香料铺子,收为己有。我打算先低价击垮别的香料铺子,而后彻底垄断香料铺子,到时候整个长安都得在我手里买香料,到时候我想卖多少价钱,就卖多少价钱!稳赚不赔!”

高骏锋斟了一杯酒,双手捧过来给萧煜辰,热情殷勤,也难掩眉间得意之色。

“怎么合作。”

萧煜辰将高骏锋递过来的酒视若无睹,而是拿起了一杯清水。

尴尬的缩回手,高骏锋眼中闪过丝不满、怒气,而后脸上笑意不改。“高某一向敬重侯爷,这等好买卖当然不能自己一个人独做了。侯爷与高某各出一半银子来做这些铺子,至于人手,都我来出,侯爷只需要让龙额书院里的制香师们出来帮帮忙,调制调制香料就是了,其余的就只需等着数银子。”

“听起来,这笔生意韩某人是赚了。”

“正是啊,侯爷,这笔买卖划算得很。”高骏锋说罢,心底冷笑——龙额侯富可敌国,盐茶丝绸各个领域都有涉猎,最重要的是龙额书院,还是这病鬼产业!如何不让人眼红?所以,才这么不将他高骏锋放在眼里吧……

哼。

他已经使了各种手段击垮了其它小富商,眼下长安城里最大的肥肉,就是龙额侯韩沉。到时候等了合作了,他先挖走制香师以及书院其它老师,制造混乱,再成绩挖空他的资金……到时他高骏锋,就是大齐第一巨富!

“可是,我没兴趣。”

萧煜辰淡声,放下水杯。

“你……侯爷,当真一点兴趣都没有?”高骏锋仿佛,亲眼看见自己的巨富美梦被这句轻飘飘的话击碎,差点噎吐血。一个“没兴趣”,堵得他一点转圜余地都没有。‘可恶的韩沉!’

哼,不过不怕,他还有后招。

“没事,侯爷富可敌国,对赚银子不感兴趣也没啥。”高骏锋啪啪啪一拍手,进来三个罗裳美人,一个白裙,一个红裙,一个绿裙,纯美、性感、活泼,三种不同姿态。单挑哪一个都是大美人,不是一般的庸脂俗粉能比。

高骏锋是下了血本儿了。

“听闻侯爷还是只身一人,高某小小心意,送几个美人弹琴唱曲儿、给侯爷解解闷儿。”高骏锋道。他就不信,还有男人不喜欢闻香软玉的。

萧煜辰瞟了一眼三美人。“多谢高兄美意,不过韩某……”

萧煜辰推辞的话还没说完,门口就传来个女子焦急的声音——

“堂兄!”

来人是个俏丽的粉裳少女,头上梳着元宝髻,缀着珠串,见了萧煜辰立刻含羞带怯走来,而后嗔怪高骏锋:“堂兄,人家侯爷不喜欢庸脂俗粉,你别这样为难人家了……”

来人是国公府二房儿子的女儿,高月,喜欢龙额侯韩沉已久,多次接近韩沉都没有成功。

“哎哟,是是是,堂兄的错,侯爷莫怪莫怪。”高骏锋忙让几女下去,“女儿大了不中留,这人还没嫁出去,心思就已经飞到别家去了……”

高骏锋混场子的人,没有长辈在,说话也混得多,有意撮合高月和萧煜辰。若是有个妹妹嫁过去,那可比安插几个眼线在韩府好得多。

“堂兄,你,你不要胡说……”高月羞红脸,低眸的瞬间瞟了瞟萧煜辰的脸,无奈帽檐半遮着,实在看不清。

虽然只见韩沉的半张脸,但那口唇下巴,已经足够让她心神荡漾。若能与他为妻,就是死了,她也甘愿!

“侯爷,方才失礼了,您不要见怪……”

高骏锋:“其实高某今日请侯爷来,除了说香料生意,还有一件事就是我这月儿妹妹的事。”

“月妹妹是我二叔的掌中宝贝,咱们家一直都想给她安排个好前程,所以想让月儿妹妹到侯爷的书院里去学习学习,长长见识,还希望侯爷帮帮忙,您要什么东西,尽管开口就是。”

高骏锋言下之意是走后门。

高骏锋是想把高月塞到萧煜辰身边去,日久生情。只要女人足够劲,还怕攻破不了个龙额侯?

高月扭捏羞涩又欣喜,娇声转了几个弯儿:“堂兄……”

兄妹二人一唱一和,萧煜辰听得有些不耐烦了。

“另妹聪明伶俐,想必定能通过入学考试。今日韩某还有其他事情,先告辞了。”

说着,不顾高骏锋措手不及的大张嘴,萧煜辰起身,走人。

高月依依不舍,娇声喊:“侯爷!”

“高姑娘何事。”

“我……我想请侯爷帮我选配一份香料,书院年宴时用,拜托侯爷帮帮月儿吧……”高月软声柔道,眨巴着眼睛可怜兮兮的。“您要是不帮月儿,月儿……月儿就……”

余下的话,尽数化作眼睛里一汪眼泪。

看了一眼已经面子挂不住的高骏锋,萧煜辰低声答了“好”。高家势力不小,也不宜太过扫面子。宁惹君子,勿惹小人。萧煜辰虽然不喜欢这些弯弯拐拐的套路关系,但说要真做起来,恐怕谁也算计不过他。他看得清清楚楚,只是,不喜欢、也不屑去做罢了。

“多谢侯爷,侯爷慢走,下次月儿来找您取!”高月喜不自禁,望着萧煜辰走得背影,心醉神迷。

高骏锋挨了萧煜辰的冷脸色,不解气,“一个病鬼瞎子,还敢给本公子脸色看,哼,等到时候我把龙额书院弄过来,看他还得意个什么劲儿!”

“堂兄,人家龙额侯性格就是这样清高,对谁都这样,定不是故意给你脸色的。再说,我看他走路四平八稳,仪态生风,既不病、也不瞎,传言都是假的吧……”

高骏锋:“堂妹,你这就开始维护上你的准相公了?”

“堂兄,你别胡说了,人家……人家哪有什么准相公……”

高骏锋混笑了声:“堂妹,你的美貌和本事堂兄深信不疑,好好把握……”

当年高月的娘亲,就是使了手段,先将高家二爷灌醉了、生米煮成熟饭,而后才做上的夫人,十多年来风韵不减,是以高骏锋有此一说。高月深得母亲真传,看起来俏丽可爱,实则很懂男人那套。

……

出琼玉楼,上轿子,萧煜辰往回走。再走过方才的香料铺子,径直朝另一头走。下午,阳光强烈,小贩叫卖声也小了。

轿子里略有些闷热,萧煜辰便撩了撩窗帘,被一道光线折射了眼睛。

萧煜辰下轿,拿起那角落里不起眼的青铜面具。

小贩正昏昏欲睡,立刻来了精神。“您是来取这面具的吧?呐,还有这个薄纱的面具。”

“多少银子。”萧煜辰抚摸着被擦得一尘不染的青铜面具。

“还是说好的价儿,一两银子。”

萧煜辰让随行的小厮给了银子,上轿子。

小贩追上来:“公子留步,公子留步,这是上午那为姑娘遗落的手帕,您带给她吧。”

十天半月都没人问津这青铜面具,是以,小贩以为上午的人和下午的人是一起的,于是将手帕送了上。

萧煜辰皱眉看手帕。上头绣着颗宝珠图案,沾着不少灰。

轿外小厮:“这是哪家姑娘这么不讲究,手帕这么脏。侯爷您别拿着,脏了手……”

……

莫明珠终于和秦长梵商量完香水铺子的部署,等回府取了银子,去面具摊时,发现面具已经被人买走了,不由大失所望。

小贩:“姑娘真是对不住,我以为那位公子是你叫来取面具的呢,毕竟这面具十天半月都没个人问津,实在对不住啊。您要是真喜欢,或许还能追上那位公子,他也刚走不久……”

莫明珠循着小贩指的方向看了眼。

大热天,跑起来多费劲。

“算了,不必了……”

面具而已,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

再回府里,莫明珠见莫雪兰已经喜悦归来,好心情地在院中浇花儿、采花儿。看来今天她和萧景凌约得不错。

回到紫园,莫明珠歇息了一会儿,喝了些调理身体的金银花药茶,换了身宽松好活动的衣裳,在园子里小跑步,练瑜伽,拉伸身体。

运动对身体的保健作用,远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大!不但可以加速肠胃代谢,还能让残留汗腺里的有害物质排出去,使得皮肤干净清透,加之内调,久之,白里透红不是梦!

要白,要美,最基本的是保持一个健康的身体。里头好了,外面才能光泽剔透。

紫园的奴才不是第一次见莫明珠做运动,渐渐习以为常。

莫明珠正做腰部拉伸,便听有人从园子门口风风火火赶来——

“明珠姐姐,明珠姐姐……”

是莫醒初。

“醒初,你怎么回来了?”莫明珠奇怪,“难道预学堂的人又欺负你了?!”

高氏又动作了吗!

莫醒初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不是,这回不是。现在学堂的人对我都客气得很,没人敢欺负我。”

莫醒初笑,纯真得没有半点儿杂质。莫明珠看着莫醒初,只觉眼睛里被莫雪兰之流揉进的渣渣,都被这笑容冲洗了干净。

养眼。

莫醒初说着拿了一封请帖出来,递给莫明珠,喜形于色,“明珠姐,这是堂官大人让我转交给你的踏青会请帖,说让你一起去参加踏青会。”

“踏青会?”莫明珠想了想,貌似早上她听莫雪兰说,她与萧景凌就是去商量什么踏青会事宜的。“我不是已经被退学了么,为什么堂官还要送这请帖来给我。”

莫醒初红了红脸,讪讪地顾及着莫明珠的面子,不好开口。“上次明珠姐姐在学院,在学院……”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儿,“在学院‘大放光彩’!堂官大人觉得大姐也应该参加这踏青会,所以让我专程送来请帖。”

一听那“大放光彩”,莫明珠差点噗嗤笑出声来,是说她上回太剽悍,把堂官也吓着了吧,于是笑拍了拍莫醒初的肩膀,“我去了恐怕要惹旁人不开心,还是不去了。”

莫雪兰之流的都在,她可不想去掺合。

莫醒初本憧憬着和莫明珠一起出游,闻言失落不已。

“大姐,你真不去吗?你不是对龙额书院的制香房很感兴趣么,这次一起去的不光有预学堂的学生,还有龙额书院的学生,我听说其中有一个就是龙额书院制香堂的制香师,很不得了的!”

见莫明珠略有犹豫,莫醒初加把劲,“而且,说不定名冠长安的龙额侯也要去呢。这次踏青会说是踏青,指不定就是入学考之前,先考察下优秀学生的言行品性。大姐,你若不去实在可惜了啊……”

龙额书院的制香堂她是很感兴趣,可是……莫明珠一想起要和莫雪兰、莫晓曼一同去,就觉得这趟旅行定不会多愉快。“算了,你好好去结交些朋友,大姐不想去。”

莫醒初内心沮丧。他不想去攀龙附凤,只想和莫明珠一起出去游玩游玩。上次看莫明珠“累晕”,他就难受不已,想陪她出去玩玩散散心……

莫醒初一路失落走出紫园。好想立刻长大,那样就可以保护、照顾莫明珠了。

莫醒初在园子胡走散心,却无意发现大树下有个狗窝,母狗生了几只小狗,便过去瞅了瞅,却不想狗窝是两件衣裳垫成的。估摸着是这母狗要生产了,在旁边的堆放垃圾物品的小屋里叼出来的。

“唉,这么好的衣裳用来做狗窝,也太浪费了。”

莫醒初一看两件黑衣裳质地极好,觉可惜。

高氏给莫醒初的例银不多,莫醒初向来勤俭,于是回去拿了不要的棉袄来,换走了黑衣裳。

洗好,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