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勒斯从来不急于给钟歆瑶“洗脑”,他也不像其他人那么急于传教,反而好像是一个很信仰缘分的人。经常在教堂中所有人都离开的时候,只剩下钟歆瑶一个人,他会对钟歆瑶露出非常自然地并不包含很多内容的非常简单的笑容。
奇怪的是,这种简单,让钟歆瑶感觉很舒服,很平静。
钟歆瑶也会坐在教堂中认真地看看圣经,经常看得很投入,等她拿起圣经走的时候,米勒斯会自然而然地随她走到教堂门外,礼貌地对她说:“明天见。”
米勒斯看到她走到住处,知道她就住在附近后,就每天都用“明天见”这三个字约她,嗯,这就是一种邀约。有时候钟歆瑶会默认,有时候她会故意说:“我不一定来。”
“神会保佑你。”米勒斯依然保持微笑。
那是一种在外国人身上很少见的气质,那种笑容,仿佛可以生出莲花来,那么清幽淡雅。
钟歆瑶在自己的住宅楼上,站在窗口或者阳台,都可以看到有时候米勒斯在教堂没人的时候,手中总会抱着一本书籍在教堂外面的小亭子的石凳子上翻阅。他也有穿便衣的时候,但依然让人感受到圣洁的光辉。他的平静可以感染人。
晚上,钟歆瑶坐在别墅的花坛,借着院落中的灯光,感受着夜晚的清风,听着身旁花草树木摇曳的沙沙声,津津有味地阅读书籍。而且,像一名三好学生,还拿了笔和日记本做了笔记。
端木星河悄悄走进院子,来到花坛边,没有马上出声打扰她,只是好奇地看着她。
钟歆瑶看得痴迷,连他坐在她身边拿起她的本子看她写什么,她都没发现。
日记本上工工整整地写着:
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在地上。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上帝……
“咳咳……”端木星河咳嗽了两下,终于引起钟歆瑶的注意。
钟歆瑶见他正在观看自己的记录,害羞地拿过自己的笔记本,“随便写写,因为无聊……”
“你这是要信奉上帝了吗?”端木星河撩撩自己帅气的刘海,双手环抱臂膀,一副很潇洒的姿态。
“反正除了带小孩,每天就没有事情做,看看这类书籍能让自己平静一点。我不知道要不要信奉上帝,信奉所谓的神明。”
端木星河对那些信仰很是不屑:“人对得起自己就行了,除了自己谁都不可信。我看你每天都去对面的教堂呆很久,你是和那些小姑娘一样去看帅哥的还是去祷告的?”
“帅哥?哈哈哈……”钟歆瑶悦耳地笑了起来:“你是说那个年轻的牧师吗?他的确很帅,很特别,但是,你觉得我会想入非非吗?我想念希夜还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