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在夕玦手里的人,算起来都是罪有应得,他们不好看得部分,会被夕玦送还给他们的家人。
但是落到丁可手里的人,就不论身份,只要他们长得好看,就会被丁可抓去,成为他豢养的宠物,再也回不去。
最可怕的是,这么多年来,丁可不但抓了这么多人,还在警局一步一步地上升着,在他手底下的案子,几乎都是很快就破解了,除了这一个案子。
也是,他就是这个案子的作案人之一,只要这个案子在他手里一天,就永远破不了案,除非他找到了合适的替罪羊。
最开始看到这些资料的时候,夕玦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又重新核对了好几遍,才真的确认了这个人就是一个披着天使外衣的恶魔。
这么一来,他那天看遇长闻的眼神,就可以解释了。很难遇到这么好看的人,他那变态的占有欲,让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把遇长闻变成他的人。
这些夕玦知道,但是她还不能告诉别人,毕竟她现在的别人,就只有遇长闻一个,而这些,看遇长闻掌控一切的眼神,多半是心知肚明的。
这个世界的人啊,怎么那么多变态?
丁可是一个,遇长闻是一个,她夕玦……也是一个。为什么不叫变态集中营呢?
好一会儿,遇长闻才打完电话,收起电话转过身来,脸上神情平静,带着淡淡的笑意,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夕玦盯着他发呆,他轻笑一声,走到夕玦的面前,俯身就在夕玦的脑袋上敲了一下,动作像极了在逗弄宠物。
这一点让夕玦很不爽摸了摸自己的头,瞪他一眼。去他喵的宠物!好歹她曾经也是一个面对无数尸体,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开始解剖的变态好吗?
“我现在要出去,你一个人待在别墅里面,不要乱跑。”
夕玦的动作,成功地把他逗乐了,刚才被打扰的不爽,因为夕玦,消失得无影无踪。
留下夕玦,真是一个正确地选择,可以让他发现很多以前没有发现的乐趣。
他笑起来总是那么好看,轻而易举地吸引别人地目光,夕玦知道是因为他长得好看,但是还是免不了被他吸引。
本来是生气的,看他笑了,她就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他一回,谁让她自己看自己笑,也会心情很好呢?
“你去哪儿啊?”
夕玦盘坐在毯子上,伸着脖子看他,留恋的眼神,再告诉他,她不想他走。
心念一动,遇长闻揉了揉夕玦的脑袋,把她的头发揉的乱糟糟的,然后很好心情地蹲在她面前,语气是他自己都没察觉的不舍,“警察局打电话给我,要我过去,你呢,等我回来。”
这场景特别像是一个要出门的丈夫,在对自己家的小妻子嘱咐一样。
夕玦眯了眯眼睛,她刚才听里面的声音,八成是丁可的,那个人找他去,绝对没有好事,心里面还是很不希望遇长闻去给沾染麻烦的。
试探着问他,“你可以不去吗?”
去了会有麻烦,丢我一个人在这里也很无聊。虽然是变态,也是一个好看的变态,有人陪着,总比没人陪着好。
遇长闻沉吟几秒,放在夕玦脑袋上的手,无意识地揉着。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