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道:“你干嘛那么感性。”
“你又何尝玩世不恭。”
都是情场里滚过的人,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了解彼此了。“不能不走吗?不能不说再见吗?”
“怎么?爱上我了?”
“是啊,身体不会说谎。”他指着自己充满生命力的那一部分,那么挺拔,就像一棵永不言败的树,“要是一辈子睡一个人多好!不结婚,不撒谎,光明正大的手牵手,接吻,领养孩子,不假装自己什么都不在乎,我要离婚!孩子不是我的!你等我吧!”
“不等。”
“那总该让我知道你叫什么?”
“丁克柔。”
陈叙阳哈哈大笑,“像女孩子的名字。”脸被捶了一下。
“名字是爸妈起的,不许嘲笑。”
“不笑不笑。”陈叙阳的身体又有了感觉,更多的是心理上的,他突然好想美美过日子,变成一棵树,爱成永恒的模样。他又跟丁克柔滚到了一起,说是恋爱仪式,以最简单,最原始,最激烈的方式,开始了他的第二段感情,从现在开始,不背叛,不玩弄,直到灰飞烟灭。
丁克柔骂他是疯子。
“不疯魔,不成活。”陈叙阳笑得跟爽朗,他总有一天要跟背叛自己的人说再见,他好像也在不知不觉之间做了讨厌的人。谁都不能保证自己一直正确,也许会走弯路,会撒谎,会欺骗,会做很多荒唐的事,但是他回来了,想要回到最初的模样,跟他的炮|友一起向那灰暗的人生开火。
就跟所有精力用完的夜晚一样,白天就会变得懒洋洋。陈叙阳伸着懒腰,不肯起床,伸手一摸,床侧已空,害他以为昨晚一切都是做梦,做了一个甜美的梦,嘴角溢出苦笑。
可恶,他当真了。
“你醒了?”
陈叙阳对上一双冰冷的眸子,看着来人,有几分熟悉,“你是?”他完全无法把眼前这个人,跟某个人对上号。来人西装革履,戴一副无框长方形眼镜,头发梳成中分,刘海很长,够到下眼眶的位置,两侧像是一刀剪成,笔直的没有留鬓角线,也没有刻意的留出耳朵的部分。
“丁克柔。”
陈叙阳讶异非常,他看过丁克柔许多次,在黑暗降临的许多时候,看着他穿牛仔裤,穿夹克衫,穿T恤,从未看过他穿正装,头发也被发蜡抓成很叛逆的形状。
丁克柔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说是早餐已经买好了。
陈叙阳从床上爬起来,追上去,问他昨晚的话,是真是假?
丁克柔道:“你要当真,还是当假?”
“真。”
“那不就好了,放开手,别把我的西装弄皱了。”
尽管被嫌弃了,但陈叙阳还是高兴的。两人一起吃完早餐,陈叙阳问他是否需要自己送他上班。
“不用,有人会来接。”
陈叙阳并不气馁,人人都有秘密。“什么时候再见面?”
丁克柔好像没有听见他的话,眼睛一直在看屋子。陈叙阳闭嘴,眼睛看着他,他得承认,丁克柔既漂亮,又英俊,也许人靠衣装就是这么一回事,如果仔细去看,眼角还有一颗小小的美人痣,配上他冷淡的脸,性感的要死。
“这房子,我打算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