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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决知识的疆界

、兽、草、木之名”。这几个项目分属美学、伦理和知识的层次。尤其在知识这个部分,解经者常以“认识鸟、兽、草木的名称”来诠释孔子的原文。事实上,“识”这个字兼有认识和记录(也就是“志”)的意思——“识”甚至可以说是“志”的本字。而“名”这个字,不只是称谓、声誉,同时也兼涵“事物的本质”之义。比照其他《论语》章节中论及“名”字的部分(如“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可以得知:他所谓的“名”,是称谓、声誉或头衔与其本质的配套得宜。换言之:“识名”两字合而观之,正是“对事物本质与称谓的配套是否相当所作的整体性了解和记录”。孔子心目中的文学(诗)从来没有弃绝过它和知识、记忆术之间的紧密联系。尽管他也活在一个书写工具不发达、分工概念亦不算细腻的时代,孔子所称的文学,其实兼具“文章”、“博学”两义,他所谓的诗,恐怕也就笼统涵摄了后世所有的文学体制了——其中当然也包括小说在内。

无论我们用哪一个语汇去指称小说——传奇(romance)、虚构(fiction)或惯称长篇作品的小说(novel),它们都各自拥有一个语丛背景,也因之使这门艺术综有了以下这些性质:用通俗语言书写、记录的(romang, romanga),带有想像、杜撰成分而未必直须吻合经验或法定事实的(fictive, ficticious, fictio),以及新鲜、新奇的(neo, nova, new)。如果要讨论小说之为一种知识、一种记忆术,甚或及于伦理与美学的课题,显然也要从它的这些性质起步,逐一厘清。

书写既是记录,也是涂销

孔子被中国人视为教育家的典范,以及第一位从事古代书籍整理、编辑、删修工作的博学者。但是他自称“述而不作”,从未试图以“创造性的书写”来完遂自己的职志。这一点,他很容易让人们想起苏格拉底(Socratēs,前469—前399)。这两位都曾有长期流浪背景的“导师”为什么不奋笔而书?——世人多有此一问,仿佛他们的“不书写”形同莫大的遗憾。然而,根据柏拉图(Platon,前427—前347)的《斐多篇》(Phaedo)所载,苏格拉底曾经在他与斐德罗(Phaedrus)的对话录中叙述埃及国王吐哈姆斯(Thamus)驳斥发明文字的神祇多斯(Thoth)之言:

你的这项发明,只会使得学习者的心志变得健忘,因为他们会变得不肯多用自己的记忆;只相信外在被写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