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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我三十八岁,不算老,也不算年轻,还有很多愿望,可是我就要死了。

十几年来我一直在刀尖上打滚,以为自己很聪明,可以游戏风尘,颠倒人间,把一切玩弄于股掌之上,没想到最后还是被聪明害了。

按一审认定的事实,我犯有行贿罪、伪证罪,买过三十三万假钞,持有六百三十克冰毒,是黑社会团伙的师爷级人物,还是杀人分尸的帮凶。数罪并罚,死刑。

二审驳回上诉,我一点都不意外。我检举了三十三个法官、四个检察官和六个警察,满城的公检法都视我如仇,早就死定了。

肖丽没上诉,她认为自己应该陪我去死。这也是我的心愿,所有的事都是她惹出来的,她应该死。

没有人愿意为我辩护,我也不想用法院指定的律师,他只会劝我认罪伏法。一审开庭前我给所有认识的同行都打过电话,刘文良说他在青岛做项目,建议我找别人。邓思恢说他正在开庭,让我过一会儿再打,不过从此再也没打通。看守所的电话肯定是世界上最便宜的,一次市内电话只收十五元,我给他打过十一次,听到的只是一片忙音。胡操性还算够意思,主动来探望一次,还透露了一点事实,说这案子争议很大,法院认为不该杀,检察院也认为不该杀,可是领导上发话了,说我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为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只好杀了我。还劝我放弃上诉:“你得罪了那么多人,别费劲了。就算不能公开枪毙,难道在看守所里做掉你很难吗?”我顿时明白了。

第二天打周卫东手机,他毕竟是我徒弟,说了不少宽心话,说他去了另外一个所,让我多保重。我问他:“卫东,你能不能……”还没说完,他扯着嗓子叫起来:“喂?喂?我听不见,师父,喂?你说什么?喂?他妈的,这是什么破信号!”我无言而笑,想不愧是我的好徒弟,这么高明的花招都学会了。

千夫所指,无疾而死。我就像一根来历不明的刺,扎在很多人心坎上,有些人是我的朋友,有些人叫我兄弟,可是无一例外,他们全都盼我死。

十四年来我一直在这城市的街衢间饮宴欢笑,觥筹交错,笙歌不绝,喝过的酒能淹死一头大象,却没有一个真心朋友。人间事不必再问,我以炎凉示人,人以炎凉报我,满城人心只值三斗米价,我本来也不该抱有期望。

我常常恍惚,觉得自己掉进了一场永远不醒的噩梦。我活了三十八年,自以为世事洞明,没想世上还有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牢房很臭,臭得不可理解,牢饭难吃,难吃得不可